青海省政协制定印发《实施意见》 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来源:青海日报    日期:2023-12-21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二十大精神,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全国政协有关文件和政协章程,省政协制定《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近日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强调,省政协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中共青海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大局,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聚焦协商式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实施意见》强调,省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重点围绕党和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国家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反腐倡廉等情况,政协提案、建议案和其他重要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遵守政协章程、执行政协决议情况以及中共青海省委交办的其他监督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

  就监督形式,《实施意见》提出,开展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调研监督、专项监督,用好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反映监督意见,把民主监督同经常性履职结合起来,创新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围绕监督工作程序,《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完善民主监督工作全过程管理的制度机制,形成监督有计划、工作有方案、实施有组织、审议有程序、办理有反馈、结果有报告的工作格局。针对组织领导,《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政协党组领导作用,健全同省政协委员履职相关的知情明政、协调落实、办理反馈等监督协调机制。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委员培训课程,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情况纳入委员履职评价体系等,营造监督工作良好环境。(记者 张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