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三个优化”推动考核工作高质量开展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22-03-29 浏览量:
近年来,西宁市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突出考核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不断优化考核内容指标、方式方法、结果运用,推动考核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了奖优罚劣、激励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优化考核内容指标,体现“精准”。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年初制定考核目标时,将领导班子工作目标分解为党建共性目标和工作绩效目标两大类,党建共性目标中根据实际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县区绩效考核目标中突出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生态固本等内容,市直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重点工作、反向约束指标、服务基层、创新工作、协作目标等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内容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凸显差别差异。创新市管干部考核指标内容,年初按照目标自报、初审、审定三个步骤,为全市所有市管干部每人制定5条工作绩效目标,并按照“1”“0.9”“0.8”“0.7”“0.6”五个标准确定考核指标系数,从目标设定时就区分了市管干部承担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为年终考核时能够精准衡量干部工作实绩奠定了基础,提高了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科学性。三是合理确定权重。指标权重的确定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年初制定目标时,根据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对指标权重作出总体安排。年度考核结束汇总时,在保持党建共性目标、工作绩效目标、综合评价三大部分权重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加大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重点指标的考核权重,确保考核工作更加精准合理。
优化考核方式方法,突出“务实”。一是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全国率先研发民主测评网络系统,通过手机扫码开展网络测评,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解决了投票隐私、统计效率、数据分析等问题,有效提升了民主测评质量。在2021年度市管领导班子考核中,首次尝试通过“西宁市干部考核系统”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按照3%的权重计入考核总分,有效提升了考核工作的全面性。日常考核中,综合运用“考核信息系统”开展季度考核,把考核工作抓在平时、抓在日常,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减少查阅资料环节。针对以前考核时大量查阅档案资料导致被考核单位突击补资料,考核结果失实失真的问题,压实考核主体单位责任,把工作安排部署在日常,通过督导检查、跟踪监测、实时上传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实际情况,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年终考核时,减少查阅资料环节,把更多精力用于谈话和实地调研,切实减轻了各地区各部门的迎考负担。三是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创新民主测评、领导评价、考核评价、综合研判“三评一研判”方法,通过个别谈话、深入一线察看、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多方听取意见,注重了解领导干部在完成重点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担当精神、实际成效,多维度考准考实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优化考核结果运用,强调“效果”。一是赏罚分明树导向。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的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落实相关待遇,对评定为“较差”的领导班子和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在全市推动形成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鲜明导向。二是反馈问题补短板。根据各地区各单位主动要求,在坚持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点对点指出不足、督促整改,确保了被考核地区、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来年努力的方向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三是追责问责促担当。根据考核结果,责成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向市委作书面报告,对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或连续两年评定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引导全市干部感恩奋进、拼搏赶超、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