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办教育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8-09-26 浏览量:
近日,市政府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给予了政策保障,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二是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严禁举办者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之实;平稳过渡现有学校,对现有民办学校,通过政策引导,稳妥推进分类登记管理改革。三是创新民办教育体制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等方式对民办学校给予支持;制定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准入负面清单;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投入项目建设或学校运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学校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完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四是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逐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制度,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对民办幼儿园和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实行等额补助;落实同等资助政策,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落实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将民办学校布点一并纳入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合理安排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用地规模,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五是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行分类收费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校师生权益;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六是提高民办教育办学质量: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坚持教育的公益性,鼓励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培育优质专业、课程、师资、管理,加强与国内知名学校、教育集团的合作交流。七是优化民办教育管理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