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于2月23日至25日举行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1-02-09    浏览量:

  2月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至25日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健松,副主任郭力克、朱战坡、林磊、祁敬婷、石鑫、雷富霖,秘书长仇怀军,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西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介绍了辞职和人事任职事项。

  会议联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西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以及辞职和人事任职事项。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会议强调,开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对推动我市“十四五”开好局、开启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新征程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引领市人大代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职的使命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开好人代会。要结合平时的调研成果和人民群众的诉求,认真准备,审议好西宁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各项工作报告。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和报备,春节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少聚集,有情况及时向组织报告。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若干措施,做到廉洁过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对选区的市人大代表提出明确要求,履行好代表的政治责任,凝聚共识,齐心协力,确保市人代会顺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汪彦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