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好政策为百姓谋福利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0-11-18    浏览量:

  异地就医如何办理?“两病”新政策有哪些?……随着我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建立,市民们就医又有了新福利。

  日前,笔者跟随城西区医疗保障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晨光小区为这里的居民进行医保政策宣讲,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下,居民不仅了解了自己最关心的医保问题,更熟知了最新的医保政策。

  笔者了解到,近年来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发病率和患者数持续增加,“两病”已成为威胁市民健康和降低生活质量的两个主要疾病。为减轻居民就医压力,目前我市已为城乡居民建立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又患有“两病”的市民,可就近选择具有诊断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做“两病”鉴定,经核实后,直接认定为“两病”患者,并批量导入医保信息系统;已住院或在门诊确诊为“两病”,但未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的参保患者也将同步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按现有政策规定,“两病”门诊用药医保不设起付线,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报付比例为70%。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如果“两病”已出现并发症,且达到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标准的,即可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居民在门诊治疗时,报销可达到3000元。如果“两病”患者已经纳入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就不再享受门诊用药待遇。

  据悉,目前我省已将治疗高血压的83种和治疗糖尿病的66种药品纳入了报销范围,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两病”患者用药需求,后续还将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将疗效更好、价格更低的药品及时纳入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