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率先出台《预算绩效管理条例》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2-12-25    浏览量:

  由省财政厅研究起草的《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和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省级层面出台的首部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志着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条例》共8章35条,主要包括总则、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考核、绩效结果应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为主线,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主体、内容及责任等作出原则性规定。

  据悉,由于全国省级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法律法规,作为创制性立法,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会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吉林省财政厅和广州市财政局,开展绩效监管课题研究,提出绩效立法构想和实现路径;选取西宁、格尔木等 14 个市(州 )、县财政部门和省发展改革委6家省级预算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实地了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广泛征求省级预算部门、省内部分地区人大常委会、各市(州)财政部门和第三方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会同省司法厅召开由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社法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参加的立法论证会,并组织专家进行咨询研讨等,确保《条例》出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