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落实物业服务监管 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23-08-31    浏览量:

  物业企业作为居民群众最直接、最贴身的服务员,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一座城市的基层治理形象。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物业服务行业高速发展,但在管理过程中也暴露出街道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缺乏监管抓手,指挥调度上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肠梗阻”。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西宁市委组织部在深入学习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实地调研街道社区、征求物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联合主管部门出台《关于落实街道(乡镇)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权的通知》,从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质量检查、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物业安全生产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职监督检查、推优推先评定、职能部门履职考核7个方面明确了监督、管理、评价职责,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框架下的物业行业监督管理体系,破解基层物业服务监管难题。


  合同备案+常态监管

  提升政策“执行力”

  “以前我们对物业公司的具体服务事项不太了解,现在有了抓手,解决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就更有力度了。”古城台街道党工委书记陈秀妍说。针对街道(乡镇)对辖区物业企业服务内容“摸不清”、服务监管“没思路”等问题,《通知》第一条便是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要求物业企业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备案,建立物业档案,做到物业服务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在政策支持下,街道(乡镇)按照合同内容及相关规范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联合主管部门开展物业安全生产监督,重点在企业落实服务标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服务居民等事项上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管理,对不满足服务标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由街道(乡镇)以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确保有错必纠、有错必改。


  质量考评+履职检查

  增强基层“话语权”

  针对基层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参与度不高、话语权不够等问题,《通知》在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条款中明确了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三方考核职责,赋予基层不低于50%的考核分值权重,考核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在推荐评选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法人的荣誉称号、先进典型、示范项目等工作中,要求必须先行征求街道(乡镇)意见,对不支持、不配合街道(乡镇)和社区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不纳入推优推先范围。对评选为先进典型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宣传和支持力度,通过反向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调动起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在业主委员会履职监督检查上,要求街道(乡镇)对业主委员会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对物业服务的协助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基层共治水平。对于《通知》的实施,市住房保障房产局物业管理科科长葛海全表示:“这项工作填补了城市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缺项、漏项’”。


  协调联动+组织保障

  提升服务“满意度”

  “街道落实了监管权对解决居民投诉和加强物业企业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提供更多渠道和办法。”宁夏中房西宁物业公司经理陈培军说。为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责,《通知》对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组织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将物业工作作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督促基层落实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权。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日常工作联席制度,定期选派专业指导员,联合基层对安全生产、平安建设、消防隐患等开展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街道(乡镇)按照工作实际,合理配置物业管理专兼职人员,强化对基层网格中各类执法、管理和辅助队伍等工作力量的统筹。同时,《通知》还增加了基层对职能部门履职的考核评价权力,建立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工作双向考核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同向发力、持续推进的工作态势,更快更好的解决物业服务中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