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青海省省级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4-12-16    浏览量: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预算评审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充分发挥预算评审的前期守口把关作用和专业技术优势,更好地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我省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省级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于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

  省级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在规范评审原则、评审组织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明确了评审范围、评审内容和评审结果应用。主要从应评与免评2个维度,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来综合确定评审范围。在定性上,重点聚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类项目,专业性强技术复杂项目,新设机构开办、庆典会展、维修改造及新建楼堂馆所类项目;在定量上,重点选取预算需求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时,对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可直接测算资金需求等9类项目予以免评,着力节约评审资源。预算评审主要将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绩效目标、支出标准等作为重点审核内容,其中延续性项目的评审应将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作为重要参考。

  评审结果重点应用于预算安排、提高部门预算编报质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支撑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设。被评审项目预算安排金额一般不应超过评审结果,确需超出的,应严格论证后作出重点说明。对预算审减率低、预算申报质量较高的部门(单位),可在预算安排、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激励;对评审中发现虚报基础数据或资金需求的,酌情核减预算,视情况予以约谈或通报。同时,强化对评审数据的积累和有效利用,逐步建立共性项目的支出标准和规范。(记者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