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
(第21号)
来源:青海日报 日期:2020-04-01 浏览量:
为确保我省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已转入常态防控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因地制宜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以群众期待需求为导向,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做好工作协调,厚植为民爱民情怀、展现担当作为。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为祭扫群众提供周到、热情服务,根据安葬量、空间面积、停车位等因素,科学、有序引导群众分批、限流祭扫,减少人员聚集。
二、不组织开展群体性祭扫活动。各地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尽量减少出省探亲、祭扫。清明节期间,各地要在市区内增设临时祭祀点位,明确开放时间,引导群众就近祭扫。各殡葬服务机构内严禁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烧纸桶和焚烧炉一律停用。
三、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倡导清明祭扫与传承逝者精神文化相结合,创新祭扫方式。鼓励群众通过小规模家庭追思会、墓碑敬献鲜花、挂黄丝带等形式寄托哀思。鼓励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网络祭扫、代为祭扫服务,免费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清扫和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基本服务。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灵活安排干部职工的祭扫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错峰祭扫。
四、科学精准保障祭扫安全。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隐患排査。民政部门要做好督导检查,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殡葬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要对重点区域公共运力及道路畅通提供保障,维护正常交通和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做好重点区域备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严密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各地要结合春季森林草原火灾高发的实际,层层压实防火责任,落实防火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倡导文明环保祭扫新风,严禁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火险区域和关键地段要明确专人看守,严加防范,确保节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六、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消毒。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增强自我防控意识,配齐、配足防护设施,对接待大厅、骨灰堂等相对封闭空间实行全方位多频次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在公共卫生间、露天洗手池等场所配备洗手液,方便群众使用。
七、分级分区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统一指挥、统筹谋划、协同联动,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分区分级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深入宣传文明祭扫新理念新方式,及时采纳群众的合理意见建议,实现疫情防控与满足群众祭扫需求的有机结合。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