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青海日报    日期:2020-04-30    浏览量:

  自3月22日24时起,我省转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以来,已近40天。社会各界对我省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即将到来的“五一”节日期间有关安排普遍关心。4月29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西宁召开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作出进一步回应。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宣传组组长王志明主持。

  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虎通报了“五一”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他介绍,今年“五一”假期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以后的第一个小长假,入青离青人员将会进一步增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接待压力将进一步增加,疫情防控风险增大。各地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将毫不放松抓好节日期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确保疫情不反弹、不逆转。进一步全程做好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并按不同风险精准管控,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大力倡导简约文明、健康卫生的度假方式,建议“五一”期间尽量不跨省外出旅游,减少参与群体性聚集或聚餐活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做好个人防护。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加强应急演练,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全面推行信用健康码“亮码通行”,对所有境外、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健康申报、体温测量、核酸检测及14天隔离措施。

  省教育厅副厅长马嘉宾通报了全省高等院校开学复课情况及幼儿园开园工作安排情况。他说,4月1日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省高校按照“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因时制宜、一校一策”的原则,采取分学校、分生源地、分专业、分年级报到的方式,陆续开学开课。截至4月15日,12所高校全部开学;截至4月28日,学生总体报到率达到98.64%。开学工作整体平稳,师生精神面貌良好,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全国率先安全、平稳、有序开学画上了句号。经广泛征求意见、研判形势,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疫情持续平稳、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全省幼儿园原则上5月15日起,按照牧区、农区、城镇、城市的顺序,“一县一策、一园一规”推进开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始线下培训时间参照幼儿园执行,具体事宜省教育厅将另作安排。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常红安通报了“五一”节日期间出游事宜情况。他介绍,按照中宣部和文旅部会议及明电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明确了“控字为先、放字为要、稳字为主、责字为首”的16字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方针,发布“五一”假日文明旅游倡议书,制定印发《青海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2020年“五一”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方案》,从宣传引导、协调联动、风险排查、应急处置、督导检查等5个方面,确定了工作目标,指明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五一”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景区实施预约制度,加强景区入口、重要游览点等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管理。强化旅游包车、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防汛备汛、火灾防控措施,加强综合执法监督,做好假日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及“五一”假期文化和旅游市场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吕东通报了来青返青人员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费用承担情况。她介绍,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扩大核酸和抗体检测范围的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对我省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的工作目标。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暂定为:200元/项,其中含核酸检测试剂的费用;血清抗体检测收费标准暂定为:100元/项,其中含检测试剂的费用。对于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确诊或疑似人员,费用实行“零自付”,但境外(含我国港澳台地区)未参保人员费用自付。省外来青返青的师生员工作为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检测费用先由医保按相关规定支付,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兜底解决(财政仅兜底检测一次)。境外来青返青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检测费用自理。复工复产人群属愿检尽检范围,检测费用由企业或个人负担,个人负担部分可从本人医保账户支付。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外出务工需要核酸检测的,检测费用由各级财政解决。其他自愿检测人员,检测费用自理,或由本人医保账户结余资金支付。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汪春翔通报了全省核酸检测情况。她介绍,我省已初步建成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网络,截至目前,全省除果洛藏族自治州疾控中心因新建实验室大楼未完工外,其余7个市(州)、格尔木疾控中心及省人民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共11家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核酸检测能力。截至4月28日,我省累计检测病例标本19826人份,其中发热门诊新冠样本检测3744份,援鄂医疗人员249份,省外返校师生2480份,其他重点人群644份。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要求的“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方针,结合我省实际,按照省指挥部统一部署,继续扩大检测网络,支持具备条件的疾控中心、医疗机构逐步开展新冠核酸检测技术,同时加强检测人员技术培训,严把质量控制关,努力满足公众检测需求,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