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4号)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1-11-04 浏览量:
2021年11月3日凌晨,西宁市新增1名(11号梁某某)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该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1号:梁某某,女,31岁,居住地为城北区朝阳西路鼎安名城盛景小区61号附3号6号楼,工作地点为西宁市中医院。
10月20日、21日,由其丈夫自驾车接送正常上下班,工作期间未外出。
10月22日,由其丈夫自驾车接送正常上下班,期间12时左右在富兴路宋三包子店就餐。
10月23日,全天在家休息未外出。
10月24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5时50分左右在祁家巷站乘坐108路公交车,到小桥北站换乘1路公交车,在西门站下车,步行至西大街百货购物。16时45分左右乘坐1路公交车,在小桥北站下车,步行前往面包新语民惠城店、朝阳西路北京华联超市购物,17时40分左右在金宅小区站乘坐19路公交车至祁家巷站下车回家。
10月25日上午,由其丈夫自驾车送至单位上班,期间未外出。17时20分搭乘同事张某私家车至门源路十字新绿洲药业公交站下车,18时02分乘坐108路公交车回家。
10月26日,7时10分左右在祁家巷站乘坐108路,到小桥北站换乘K4路公交车,前往单位上班。12时19分左右在单位门口富兴路宋三包子店同其丈夫就餐。17时20分左右由其丈夫自驾车接回家,之后未外出。
10月27日,由其丈夫自驾车接送正常上下班。期间,12时40分前往富兴路东小区兔喜快递超市代收点取快递,下班回家后,19时35分前往鼎安名城小区附近非凡串串火锅店就餐。
10月28日,由其丈夫自驾车接送正常上下班。期间,9时45分到财务科与王某某(本土确诊10号病例)有过短暂交集,12时10分前往富兴路宋三包子店买包子,12时45分前往西宁市中医院小广场核酸检测点工作后返回单位。
10月29日,由其丈夫自驾车接送正常上下班,19时与丈夫自驾回家途中,其夫在居家小区附近米兔烘焙店取快递,后一起回家。
10月30日,9时左右在祁家巷站乘坐108路公交车,到小桥北站下车,9时30分左右转乘65路公交车,到海湖万达广场站下车后步行至单位。10时05分左右,乘坐出租车到朝阳西路山川站下车,在附近张某水果蔬菜店买菜后回家。15时56分同其丈夫自驾车至山川社区办事,随后回单位上班。17时10分左右单独乘坐出租车回家,之后未外出。
10月31日,全天在家休息,未外出。
11月1日,7时45分由其丈夫自驾车送至单位上班,8时20分左右到达单位后在西宁市中医院小广场集中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结束后与其夫停留2个多小时,12时左右回单位值班,无外出。
11月2日,进行隔离观察。
11月3日5时,转运至定点医院(省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现正有效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密切接触者追踪管控等工作,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己全部隔离管控。
在此提示,与该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过同乘、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西宁市定点医疗机构或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村、社区、单位电话报备,做好自身健康观察。同时,请市民朋友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