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全力保障西宁市疫情防控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0-02-04    浏览量: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大家的心,全市人民齐心协力、众志成城防控疫情。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财政职责,扛起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机制,压实责任。1月23日,第一时间召开局长办公会,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宁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及时起草下发《关于全市财政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简化工作流程、加强资金安排调度、强化资金监管、做好信息报送等7个方面指导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保障信息畅通。认真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处理疫情防疫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联防联控管理机制,按照市防疫处置指挥部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当日信息数据。

  立足财政职能,严密部署,综合施策,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截至2月2日,全市共下达疫情防控救助资金5516.9万元,建立资金动态调度机制,及时向县(区)调度国库资金3.3亿元,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第一时间下拨医保基金1亿元,向医疗机构下拨周转金700万元,通过适当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行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医疗费用零负担。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放宽采购条件,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先行采购防疫设备物资,后补相关手续资料,确保应急防控物资及时到位,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第一时间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转发《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各县区(园区)、各单位疫情防控处置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用途及支出责任划分、医疗费用、支付范围、诊疗行为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实用。做好特殊时期税收征管工作。全市税务部门大力推行“非接触式”线上办理模式,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同时,以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健康为出发点,全面强化内部管理。第一时间梳理登记掌握外出人员行程和身体状况,结合“线上+线下”工作形式,借助网络平台,在微信工作群发布《温馨提示》《致市财政局干部职工的一封信》,及时指导广大干部职工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