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力量让党史学习教育更有温度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21-05-27 浏览量: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宁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深入群众,丰富服务方式,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学习效果、展现检察机关良好精神风貌、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有力举措,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畅通便民利民渠道,树牢为民办事恒心。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守检察为民理念,着眼群众办事省时、省心、省力,落实各项便民举措。西宁市院、城东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创新“擦亮12309检察服务窗口”,努力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完善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值班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城北区检察院为降低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监督和申诉权利的时间成本,主动与邮政部门联系,开展以“检察专递”方式送达检察法律文书工作,促使检察法律文书迅速、准确传递。湟中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行政单位代表及民营企业家,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守服务群众真心。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强化社会治理能力。西宁市院积极开展“创建日”活动,组织干警结合检察业务深入联点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和《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群众法治意识。城东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城东区康东社区开展防范传销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基层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城北区检察院与城北区人民法院、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城北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工作意见(试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衔接配合的问题作了明确,进一步明晰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适用、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实效。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围绕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复,并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落实检察听证机制,展示检务公开诚心。不断拓宽听证案件类型,积极主动适用公开听证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之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加大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力度,针对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如西宁市院组织召开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监督案听证会;城中区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公开听证;湟源县检察院召开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每次听证会均邀请了专家咨询论证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为检察官办理具体案件提供了科学参考,有效增强了案件监督的精准性,提升了办案质效。听证会已成为群众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涉诉信访群众息诉罢访的重要途径。截止目前,全市检察系统今年已召开听证会27次。
落实生态环保检察机制,践行人民检察初心。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诉讼执行的监督力度,不断拓展环保工作途径和方式,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力度,组建了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尕布龙绿色志愿者服务队。城西区检察院积极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协调城西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努力搭建“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联合平台,全面提升河湖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针对移送的违法损害河道生态安全的线索,及时召开“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整改会,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城北区检察院加大辖区耕地“非农化”等行为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二十里铺镇及大堡子镇存在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堆砂等耕地“非农化”行为,与辖区相关单位共同开展综合整治,整治中共拆除违法建筑10处、违法堆砂场3处,清理违法占地面积约120余亩,拆除砖混及彩钢建筑约2500余平方米,其中涉及基本农田16.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