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海组工精神在西宁落地开花

——西宁市县区组织部长学习青海组工精神心得体会专刊

来源:西宁党建网    日期:2017-02-15    浏览量:

       按:2016年7月29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昌升在省委组织部机关为全体党员讲党课,首次提出要树起昂扬向上的青海组工精神。2017年1月25日,在全省组工干部“增强信心、勇争一流,践行青海组工精神”学习交流会上又做了《坚守组工干部的精神家园》重要讲话,对“绝对忠诚、公道正派、担当奉献、务实创新”的十六字青海组工精神进行了详细阐述,为组工干部描绘精神家园,在全省组工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凝聚起强大动力。西宁市各县区组织部长率先垂范,通过深入学习,及时形成思想共识,编发刊发,供学习参考。

弘扬青海组工精神 锻造过硬组工队伍

湟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陈元军

       组工精神是组织工作长期以来的工作风貌、价值观念、制度内涵的集中反映,也是组工干部在长期工作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优秀品质和良好作风的沉淀,是组织工作的灵魂和支撑。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昌升在“增强信心、勇争一流,践行青海组工精神”学习交流会上,再次对“绝对忠诚、公道正派、担当奉献、务实创新”的十六字青海组工精神进行全面阐释。当前,组织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组织部门要广泛弘扬青海组工精神,着力锻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组工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真诚团结、坚定信念,锻造政治过硬的组工队伍。真诚团结、坚定信念是组工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只有让真诚团结成为深深扎入组织工作这块“泥土”的根,从坚定的信仰和信念中汲取养分,才能真正把组织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真诚团结、坚定信念是政治纪律的要求,组工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阳奉阴违、小团体行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真诚团结、坚定信念是组织纪律的要求,特别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组织工作原则,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形成组织可信、可靠,组工干部从严自律的良好格局;真诚团结、坚定信念是个人素质的要求,组工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带头践行好“两个绝对”、“两学一做”,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好地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

       公道正派、敢于负责,锻造作风过硬的组工队伍。公道正派是“组工之魂”,衡量一个组工干部是否合格,首先要看这一条。要公道正派,就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不偏心、无私利,对上尊而不谀,对下谦而不傲,办事公而不偏;要公道正派,就要坚守不侵害他人利益、不贬低自己人格的底线,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寡,经得起考验。组工干部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增强辨真假、识优劣、察实情的本领,科学准确地发现、观察和识别干部队伍中扎扎实实为群众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的优秀干部,形成“发现得了、了解得好、任用得当”的用人导向。要发扬“敢于负责、勤于奉献、甘为人梯、不计报酬”的敬业精神,用良心为自己撑腰、对事业负责,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履责,服务于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正人必先正己。”在日常工作中,组工干部常常被人“高看一眼”,难于亲耳听见批评的声音,组工干部只有时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才能成长进步;只有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严明纪律、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才能保证全县党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勤学善思、务实创新,锻造能力过硬的组工队伍。“腹有诗书气自华”,全面的专业化能力素质来源于坚持不懈地学习、思考与积累,广博的文化知识、卓越的工作才能是组工干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基础。组工干部应当把学习当成一种生存状态、一种生活习惯,注重学习、积累和提高,多写多练,多想多思,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理性思考,探索出内在规律和解决办法,做到既能把文稿写好,又能把事情办好,成为一名具有“持久优势”的学习型组工干部,为推进组织工作作出积极贡献。要发扬“敢为人先、实干善成”的小高陵精神,善于总结和借鉴经验,跳出组织工作看组织工作,通过“外出学、上网查、书本阅、听人说”等方式,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知识、新事物、新方法,以抓铁有痕、踏实留印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真正做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要结合深化基层党建、建设党员诚信体系、扩大基层党内民主、从严管理干部、激发人才活力等新课题、新挑战和新要求,及时总结,科学研判,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为一支创新思维活跃、创新动力强劲、创新成果显著的组工队伍,为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添砖加瓦。

用真心真情做青海组工精神的忠实践行者

湟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冯元智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昌升强调,“绝对忠诚、公道正派、担当奉献、务实创新”的青海组工精神是一种群体精神,青海组织工作要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与时俱进、奋力前行,青海组工精神更要在晋位升级中丰富内涵、彰显价值。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不断推动组织工作上台阶,就离不开对青海组工精神的忠实践行。

       以“笃学之心”,时时刻刻铭记青海组工精神。精神的力量只有在深刻学习后才能真正领悟精髓,指引行动方向。要在工作中感知。始终将青海组工精神作为组工干部工作的底线和标尺,发挥好组工干部不怕吃苦、勇于拼搏、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深入调研、系统研究,统筹安排各项组织工作,以时刻为党负责的诚挚态度、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深耕组织工作“责任田”。要在榜样中汲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挖掘组工干部身边的优秀典型,树立学习标杆,促使组工干部始终具备忠诚正派、淡泊名利、敢于担当的精神气。要在对标中前行。始终遵循青海组工精神的内涵实质,作为组工干部奋斗的方向动力,严格对照省、市委组织部要求,不断抓好问题整改,努力提升组工干部自身建设水平。

       以“躬行之志”,点点滴滴践行青海组工精神。青海组工精神既是对组工干部应有品质的高度凝练,也是组工干部做人做事的根本准则和力量源泉。要志在攻坚克难。组织工作难度大、强度高,要深刻理解青海组工精神内涵,坚定攻坚克难的决心,在困苦面前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涉险滩,自觉锤炼过硬的业务本领。要志在推陈出新。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紧紧围绕组织工作各项要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凝练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组织工作与时俱进、更富活力。要志在服务大局。积极树立用组织工作保障发展大局的服务意识,自觉以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为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做到组工干部胸怀大局,组织工作服务全局。

       以“至忠之诚”,扎扎实实传承青海组工精神。青海组工精神不仅要用实际行动不断践行,更应该成为组工干部立言立德、修身正己的准绳,不断传承下去。要在忠于事业中传承。要深知从事组织工作的重大使命和无限光荣,坚持对组织事业的无限忠诚,把干好本职工作当作毕生追求,不断在苦乐相伴中传承好青海组工精神。要在忠于职守中传承。把为党谋事、为党创业的职责使命刻入灵魂,把“成就他人比成就自己更重要”的奉献精神铭记在心,做到淡泊名利、甘为人梯,不断在履行使命中传承好青海组工精神。要在忠于理想中传承。组织工作既是组工干部的职责事业,更是成长锻炼的平台,要把自身奋斗目标与干好组织工作相结合,树立远大理想,厚植高尚情怀,在实现人生追求中传承好青海组工精神。

       精神是一个人立身之本,是毕生追求的动力。青海组工精神既是对全体青海组工干部的真实写照,也是全体青海组工干部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我们要始终把青海组工精神铭刻在心、坚韧坚守,用优异的工作成绩践行青海组工精神,不断推动组织工作取得更大成绩,再上新台阶。

践行青海组工精神 争做合格组工干部

大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陈文成

       今年1月份,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昌升同志在全省“增强信心、勇争一流,践行青海组工精神”学习交流会上作了题为《坚守组工干部的精神家园》的重要讲话,重新对“绝对忠诚、公道正派、担当奉献、务实创新”的十六字青海组工精神进行定义,这是继去年7月份省委组织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中首次提出以来,再次对青海组工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诠释。这就要求我们组工干部要以敢想敢为的责任担当、埋头苦干的务实作风、勇闯一流的进取精神来争做合格的组工干部,在全省开展的组织工作“执行落实年”中汇聚组工干部“正能量”,唱响组织部门“好声音”。

       深学广知,争做思想自觉的组工干部。当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组织部门,我们更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四个转变”的深刻内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把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要求落实到全体党员,持续推进从严治党,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组织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13415”总体部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排头兵、建设大通新征程中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履行好、担当好,以严的要求、高的标准、实的作风定义我们的工作。

       坚定信念,争做绝对忠诚的组工干部。“忠诚敦厚,人之根基也”。绝对忠诚来自于信念上的坚定,对党忠诚是对组工干部最本质的内在要求和最严格的纪律要求,也是组工干部首先必需具备的鲜明政治品格,更是广大组工干部的底线。党中央提出,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要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保持高度一致。作为组工干部要树立“奋斗不息,追求无止境”的坚定理念,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要求,牢记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对党的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理论上认同党的纲领,在信念上坚定党的宗旨,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绝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在实践中,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的要求,以党章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锤炼和要求自已,不做任何给党组织抹黑、丢脸的事,时时刻刻保持一名组工干部的自觉,并将这种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贯穿到我们组织工作始终,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融入日常,以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在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笃行致远,争做善于谋事的组工干部。胡昌升部长的讲话中提到“巧干能赢得先机,巧干能捕雄狮,蛮干难捉蟋蟀。”作为组工干部首先要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于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全过程,同时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我们还需具备创新创造的能力,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找准改革创新的着眼点和突破口,认真落实改革措施,通过改革创新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把树牢“四个意识”作为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开展好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不断促使干部工作迈入新台阶。深入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在引才育才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引才用才氛围。在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中,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举和长远之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重视教育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责任清单制和党建述职制度,确保党建工作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形成层层重视党建、事事融合党建、处处依靠党建的良好格局,使各级党组织书记明白抓党建是分内事,是“责任田”,是第一职责,是第一政绩,保证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在优化考核指标设置时,我们将深化改革工作等指标纳入考核,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指标权重,结合各单位实际,设置差异化发展指标。同时严格落实《大通县年度目标任务日常考核督查办法(试行)》和《大通县年度目标任务日常考核问责办法(试行)》,促进日常考核精细化。

       公道正派,争做踏实干事的组工干部。古人云:“但立直标,终无曲影。”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最核心的是坚持公道正派,要内化于心外践于形,真正让公生明,廉生威。这就要求组工干部一定要坚定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确保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大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首先,组工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政绩观、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组工干部的价值取向是直接影响其坚持公道正派的根本性问题,正确的价值取向,才能把握住正确方向,才能坚持好公道正派,如果公道正派偏移正轨,那么组织工作不仅会出现差错,还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其次,组工干部要有甘为人梯、乐为基石、善为伯乐的胸怀。正如胡昌升部长所说的组工干部“习惯于甘为他人做嫁衣、愿为红花当绿叶,默默无闻当幕后英雄”。要正确理解进步与提拔的关系,正确处理做人与做官的关系,要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始终保持“快乐工作、健康生活”阳光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奋斗中享受工作的乐趣,以出色的工作赢得尊重。最后,要做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努力把各级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对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对组工干部专业化能力建设提出了新标准。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组工干部切实增强紧迫感,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学做结合,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化能力,努力成为组织工作的行家里手,在做好每一件平凡的工作中成就不平凡的业绩,在“三个之家”建设中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