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疫情防控,监督措施落实
来源:市直机关 日期:2022-04-24 浏览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纪委发挥监督职能,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督促委属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紧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围绕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通过各类会议多次强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及时传达落实市纪委监委“十坚决”“十严禁”纪律要求,通报疫情防控中的违纪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督促委属医疗卫生机构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排查防控漏洞,落实防控要求。督促委系统各级纪检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监督落实本单位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采取主动监督和投诉案件核查“双管齐下”,组织开展机关和委属单位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会同委办公室联合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要求,及时核查疫情防控相关投诉案件2起,提醒谈话1人,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核酸检测困难1件。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召开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会议,要求主动作为,深入一线,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监督落实到位。医院纪委组织人员督导检查住院部各病区门禁及住院患者管理工作,督促落实门诊各诊室一人一诊室及候诊区“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实地查看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对个别病区门禁处人员出入登记不齐全、患者未规范佩戴口罩、诊区人员扎堆等问题,及时向相应科室下发整改通知书。此外,监督实施北川院区隔离点(方舱医院)改造项目,医院纪委就项目改造工程对医院总务科、设备科、信息科、招标办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会。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坚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疫情防控期间提出“十项纪律”要求》。落实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的科室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科室建立人员行程轨迹登记制度。加强全员干部职工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离开西宁、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做到医院和驻地“两点一线”,确保个人安全、家庭安全、单位安全、社会安全。医院纪委人员蹲点“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监督入口扫码、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群众分流疏导、维持两米安全距离等工作,促进了疫情防控制度落实。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围绕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任务,结合医院全面停诊、腾空各住院病区改建为传染病区,全院投入新冠肺炎患者救治的121名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职能科室各岗位227名工作人员留院实行封闭式管理,医院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紧盯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为胜利完成定点医院救治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医院纪委按照医院院区环境消杀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督促消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帽子、面屏等防护用品,熟练掌握消杀要求和操作方法,确保全面规范消杀,不留死角。按照院党委“严格执行考核标准,确保人人过关”的要求,医院纪委人员重点监督医护人员防护服穿脱培训演练工作,对防护服穿脱要点、防护细节反复督导,对穿脱不标准的地方,要求相关负责人手把手教、一对一指导,确保人人熟练掌握。作为定点医院,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转运车辆消毒和转运人员防护是重中之重,医院纪委对转运车辆消毒和转运人员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重点检查,并重申相关要求。此外,对医院院区环境消杀及后勤保障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