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出台春季开学疫情防控13条

来源:西宁晚报社    日期:2021-02-26    浏览量:

  近日,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将通过加强返宁师生员工管理、强化处置应急演练等13条措施,全力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

  第1条: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全市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压实各级责任,主动加强衔接配合,全面有序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学校全面、正常、安全开学。

  第2条:细化实化开学方案。要严格落实“一地一策”“一校两案”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生源特点,完善细化符合各校实际的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防控制度。指导高等院校制定高校开学工作方案并提前一周报相关部门同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开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第3条:健全完善校园防控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部门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校园疫情防控制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抓紧补短板、堵漏洞,明确学校开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处置措施,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第4条:严格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做好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宁师生员工报到前14天起,落实健康自我监测工作。返校报到前,凡被确定为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的人员,须及时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报告。

  第5条:加强出省返宁师生员工管理。按照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4号)》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监测管理措施,科学精确制定师生返校程序。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风险区调整变化动态,做好预警提醒,加强与身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联系,指导做好自我防护,上报个人信息。

  第6条:加强物资储备和校园卫生整治。学校按一个月用量要求,提前储备消杀及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开学前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重加强对教室、图书馆、食堂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清洁通风、预防性消毒,全面改善校园卫生环境和条件,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第7条:科学安排错时错逢返校。中小学教职工,原则上于开学前三天返校报到。按照分年级、分班级“错峰、错时、错段、错生源地”的原则,分批安排学生返校报到。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回宁学生按照全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后方可入校,在此之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宁师生入校前的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要求不超出国家、省级、市级统一规定,层层加码,影响学生学业。

  第8条:进一步规范师生入校管理。各校开学前一周将开学安排、返校要求及疫情防控信息等告知广大师生。对中高风险地区回宁学生无法按时返校的,可适当安排线上教学。对可能出现的无法入校和返宁后无固定居所等有困难的师生员工,学校在其生活、食宿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卫生健康部门向每一所学校派驻不少于1名医务人员,医务人员驻校值守时间要至最后一批学生入校后的14天。

  第9条:做好开学后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学校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期间,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校,对确需外出的师生员工要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和行动轨迹报备。广泛加强对师生开展新冠肺炎、其他传染病等健康科普宣传及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自觉承担传染病防控的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日常防控措施,防范风疹、水痘等传染病的暴发,规范校园快递寄送管理制度,严把集中配餐冷链食品采购关口。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丰富校园文体活动和校园生活,努力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求。

  第10条:强化应急处置演练和准备。各校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开展至少一次全员、全过程、全要素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明确内部处置流程和职责。对开学前后突发疫情地区的学校,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出推迟开学、暂停师生员工到校等工作安排,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确保师生员工情绪稳定。

  第11条: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联防联控。市、县区卫生健康等部门合理统筹防疫力量,全力协助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细化学校疫情防控职责分工,落实广大教职工和家长做好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措施。

  第12条:加强疫情防控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在开学前,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对全体师生员工以培训、问卷等形式开展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提升防控意识,增强防控能力,指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不少于一小时。

  第13条:强化专项督导检查。将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开学督导的首要任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各校疫情防控措施、食品和饮水安全、环境治理及健康教育宣传措施,特别是对近年发生过突发公共卫生事各类学校的督导,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