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来源:    日期:2020-11-24    浏览量: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8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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