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8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