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建文库-党章党规-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8年12月22日起施行。2003年11月27日中央统战部印发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人民日报》(2018年12月26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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