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向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亮剑”
来源:西宁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7-11-13 浏览量:
为保障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推进,西宁市总结沿用以往经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秩序和选举现场的行为进行明确界定,依法依规制定了处置措施,以“筑堤守坝”的态度持续用力,坚决以法治手段向干扰换届选举行为“亮剑”。
提前介入,架起换届纪律“高压线”。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社区各类问题、各种矛盾不断增多,并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时激化爆发。主要表现在宗派、家族、黑恶势力干扰换届选举,部分村参选人员动机不纯,拉帮结派致使当选后违法乱纪现象频发等等,而相关法规政策对破坏选举秩序和选举现场的具体行为等没有具体界定,导致基层操作困难,很难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严重影响了换届选举的进行。为此,西宁市于2014年在全省首次下发文件对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打击,共处置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案件32起,处理36人,发挥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今年,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全力保障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总结沿用成功经验,通过前期深入82个重难点村调研,研究分析换届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干扰选举行为、处置方式再次进行梳理界定,并广泛征求基层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加强版”的《关于依法处置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基层干部普遍反映:“2014年的村(社区)换届中,市上下发的依法处置干扰换届行为的文件,对推进重难点村换届作用非常大。今年市上再次修改后又发了一个加强版,对我们实际操作的指导意义更强了,我们有信心圆满完成换届任务!”
明确标准,划出依法处置“硬杠杠”。2017年新修订版的《关于依法处置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的通知》,将干扰换届行为分为拉票贿选、破换选举秩序和选举现场三大类,并在分析历届换届选举违法案例和研究当前易出现风险点的基础上,对这三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分类界定。如在拉票贿选中,明确界定了无正当理由提供吃请、旅游或安排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以慰问、帮扶或赞助名义变相赠送财物,向其他候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等7种行为;在破坏换届选举秩序中,明确界定了以恐吓信或其他方法威胁相关人员人身安全,公然侮辱、诽谤候选人,串联、煽动非法集会或群体性上访,非党员参与或干扰党内选举等10种行为;在破坏选举现场中,明确界定了殴打、侮辱谩骂选民或工作人员,强行占据、封锁换届选举场所,挑起事端聚众斗殴、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会场秩序,干扰他人填写选票或投票等13种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依法明确了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党内处分、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党外党内”处置方式,坚决打击干扰换届选举行为,切实维护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压实责任,多部联合行动“出重拳”。9月15日,市委召开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换届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特别是提出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根据各自职责,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干扰换届选举行为,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治安秩序等具体要求,确保换届选举期间社会稳定,风清气正。各县区由组织部牵头,会同政法、民政、农牧等相关部门排查整治村霸4名,并对村(社区)财务审计中发现的5宗贪污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强化政策宣传,震慑别有用心人不敢“冒头”。如城中区加大处罚力度,对审计中出现问题的4个村的6名村干部进行了处分,其中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城西区在殷家庄社区部分群众因不明真相要求罢免“两委”班子的事件中,对参与此事的两名党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大通县制作换届选举漫画宣传册,将以往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整理收录其中,引导教育党员群众依法参加选举。城北区将《关于依法处置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的通知》全文扩印放大后,张贴到每个村、社区人员较为密集地区,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