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民族团结进步之花遍开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7-12-29    浏览量:

近年来,湟源县立足县情实际,把“四个扎扎实实”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四个转变”新思路,忠实践行“两个绝对”,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任务,以加快发展为核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保障,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维护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突出教育,强化思想引领

  湟源县在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公益广告、文化灯箱、知识竞赛、节庆文化活动、宣传牌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以民族团结“十进”活动为抓手,坚持多层次教育形式,切实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广泛开展“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宣传教育,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组织干部职工举办民族宗教政策专题讲座,在公职人员中强化民族平等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强化民族认知教育,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强化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在工商企业界强化民族互助教育,在农村社区强化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在军警部队开展军警民融合发展教育等。

  结合“丹噶尔民俗文化旅游节”“少数民族赛马会”“少数民族美食展”“湟源排灯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开展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行民族团结知识宣传。结合湟源多元变迁的沧桑历史和丰富厚重的文化积淀,先后编发了《丹噶尔-民族团结融合的见证》等宣传资料,从历史文化渊源中挖掘整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见证,借古鉴今,为今所用,引导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各民族文化的通和性、包容性、差异性和多样性,增进亲缘感、认同感。

  以点带面,推动示范带动

  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不同领域挖掘特色、打造亮点、选树典型。日月藏族乡中心学校、波航集装袋有限责任公司、和平乡和平村、城关镇万安社区等12个基层单位被命名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示范单位。

  日月山景区和小高陵精神展览馆分别命名为省、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县委、县政府对近年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依托县自办电视台等媒体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典型经验,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群众、凝聚力量,创建工作的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显现,形成了人人珍惜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舆论氛围,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由点向面纵深推进。

  依法依规,促进宗教和顺

  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以法制宣传月活动、法律进寺院活动为依托,通过召开教职人员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教职人员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党和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等,切实增强了僧人爱国爱教的思想意识。

  坚持“教育、管理、服务、引导”并重,以“平安寺院”建设和“十星寺院”创建评比活动为载体,指导各寺院民管会严格落实寺院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寺院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宗教人员“爱国爱教、守法持戒”。

  认真梳理各类宗教活动,完善宗教活动信息库,做好大型宗教活动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突出工作重点,讲求工作方法,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把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管理上有能力的宗教代表人士选入了民管会班子和宗教团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

  相关部门从基础设施建设、低保、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入手,积极为寺院僧侣解决实际困难,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得到全部落实。积极实施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六大工程”,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危旧殿堂、文物本体建筑、僧人危房等进行了维修。

  加强同邻界州县的沟通和协调,分别与海晏县委统战部、共和县委统战部签订了《毗邻地区宗教事务共管合作协议》,建立了区域合作、信息共享的宗教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湟源县及毗邻地区宗教事务管理。

  创新模式,加强社会治理

  不断探索完善社会治理方式,深入推进以“五个全覆盖”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广“十户联防”、“店店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经验,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一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一次维稳形势分析,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

  实行“五早工作法”,及时调处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的原则,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依法规范民间调节行为,妥善处理了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经济合同、草山地界、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确保了一般矛盾纠纷化解率在95%以上,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率在90%以上。

  制定出台了《湟源县诉访分离、信访终结办法》,诉访工作法制化水平明显提升。实施“强基安民工程”,在全省首创“一村四警”警务新机制,认真实施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智慧平安联防等富有湟源特色的项目,基层平安建设的组织队伍、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突出惠民,增强创建实效

  坚持“发展为要、民生为本”的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把精准扶贫作为民生领域的首要任务,为打好扶贫攻坚战,在全省首创贫困户从识别到脱贫的全程精细管理、精准发力的“311”湟源精准扶贫新模式,建立了临界贫困户风险预警机制,健全贫困人口退出、致贫群众及时纳入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了贫困人口按计划退出。

  把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为民生领域的头等大事,协调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着力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努力扩大城乡就业,健全完善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平台和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负担上学”。

  全力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水平,率先在全市实现药品“零加成”销售。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覆盖面,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实现了“应保尽保”。

  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大力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重点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环境综合整治、村道硬化、生态建设、校舍改造、农牧业生产等项目。

  各类惠民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了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拓宽了各族群众增收渠道,有效改善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真正让各族群众从创建工作中得到了实惠,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意识得到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