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公积金”助推西区党建工作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8-01-26    浏览量: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规范年”活动要求,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提升服务党员群众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城西区创新建立“党建公积金”,科学有效规范支持各类党建经费,确保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有效开展。

  “党建公积金”作为城西区夯实商圈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采取“企业预存、财政补助”的方式,旨在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助推发挥堡垒作用。该区始终将加强经费保障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支柱,按照“四有”原则,落实各项政策,通过建立环新宁广场商圈综合党委“党建公积金”,有效推动了企业参与联点帮扶积极性,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动作用;为极大地丰富党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凝心聚力作用,截至目前,城西区共筹集资金9.96万元,已返还公积金12万元,及时破解了企业党组织缺乏经费的难题,提升了党组织活动质量。

  同时,建立党内关爱帮扶制度和基金,分层分类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表彰基层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最需要的党员手中;加大村(社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以每个社区10万元的标准保障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用以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表彰先进、服务设施改善、公共设施维修、民生救助及心理和法律援助。并且每年按比例为非公和社会党组织返还党费,为非公和社会党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为确保专款专用,该区加强使用流程的规范,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对项目活动经费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其中,对商圈党委“党建公积金”的募集对象、使用范围、返还额度、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实行事前申请,事中监管,事后备案和集中公示,保证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有序;设立“关爱基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明确申请范围、补助方式、发放标准及申请和审批手续;建立“村财镇管”制度,村(社区)工作经费和扶贫驻村工作队专项经费由所属镇(街道)统一监管,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违规使用和虚报冒领;采取民主化的审议,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始终根据群众的意愿用以搞好服务,确立“一提两商三决议”制度。

  目前,该区在做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基础上,加强对各项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多部门协作、多手段配合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活动经费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为基层党组织各项活动更好地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