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纪委“三转”强“三基”
来源:西宁党建网 日期:2016-11-04 浏览量:
湟源县纪委以“三基”建设为着力点,通过“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夯实纪检监察事业基石。
转职能,突出抓好主责主业。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县纪委、监察局对原来参与的58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精简49个,保留7个,合并2个,实现了全面“瘦身”。突出主责主业。认真检查落实“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查出的问题资金21.8万元全部上缴财政国库;开展对惠农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查处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私利,违规享受低保及廉租房案件3件3人;对全县123项开复工项目进展情况和大气污染治理活动及县城周边、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农村学校食堂改造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其进行了整改。狠抓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执行能力”等六项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警示约谈6人,诫勉谈话9人,组织处理4人,政纪处分11人,辞退2人。10家单位被通报批评,一些违反党纪党规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转方式,力求抓出工作实效。转变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制定了《关于整合力量加强办案工作的意见》,实行纪检室、信访室、党风室、执法室和纠风办人员全员办案制度。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的实际,制定《湟源县实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办法》,组建办案协作区3个,增强了乡镇查办案件的能力。2014年,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97件,办结85件。立案19件,结案16件,移交司法机关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转变教育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针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及时采取诫勉谈话、警示约谈等方式,早打招呼,提醒告诫,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诫勉谈话7人、警示约谈1人。
转作风,严格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总开关”。组织干部职工重温党章、党纪、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用党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增强了宗旨意识和党性原则,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价值观。强化表率作用,做好“活榜样”。以高标准、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务实管用的措施不断改进作风,在作风效能建设上取得了新突破。强化管理约束,严防“灯下黑”。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了外出办事告知公示制度,健全了考勤不定期查岗制度、保密制度、有岗无为问责办法等,坚持用制度规范干部的执纪监督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