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深化政治巡察 彰显利剑威力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0-06-17 浏览量:

近年来,城中区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及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政治监督作用和利剑作用成效明显。
准确把握 新时代巡察工作政治方向
城中区委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巡察作为有力抓手,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切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在思想认识上紧跟中央,坚决对标看齐,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通过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赵乐际和杨晓渡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全国全省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等内容,紧跟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确保了政治站位高、把握方向明、巡察方向正、落实工作深。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巡察办),主动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每轮巡察前,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优秀干部组成巡察组,确保巡察队伍思想认识到位,业务能力扎实。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专人参加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主动对标,认领问题,切实强化整改。严格执行党组织整改和主要负责人整改“双报告”制度,党组织负责人亲自审核把关,突出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
积极统筹谋划。制定十六届城中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对巡察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本届区委巡察监督全覆盖的任务。自2016年区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区实际出发,深入谋划巡察工作,共召开12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先后16次在区委常委会上研究21个巡察相关议题。始终聚焦巡察“前中后”,年初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全面统筹部署巡察工作;年中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和整改情况报告,承前启后指导巡察工作;年末梳理总结工作经验,逐年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做好巡视整改。2019年11月,省委巡视办会同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城中区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巡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建议。对照专项检查反馈情况,区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了19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完善了《城中区委巡察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扎实做好专项检查整改相关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夯实区委巡察工作基础。
打好“组合拳” 统筹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城中区委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的要求,优化巡察方式方法,全面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完成5轮常规巡察、2轮县区异地交叉巡察和对区委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工作的专项巡察,完成了全覆盖任务的70%,发现问题352个,移交问题线索20件。
全力推进常规巡察。结合本区实际,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政治要求,将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直单位党组织列为巡察对象,梳理出40个区级巡察对象,合理安排每轮巡察进驻单位时间,确保区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同时,有效保障巡察质效。现已完成对13个政府部门、4个群团组织、1镇、5个街道办事处共23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
积极配合异地巡察。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县区交叉巡察的实施意见》,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自2018年以来,已配合市委开展了3轮县区异地交叉巡察工作,对2个街道办事处、3家区直单位党组织和3个社区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切实提升了巡察质效。
探索开展专项巡察。围绕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按照市委关于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委在常规巡察基础上,开展了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工作专项巡察,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政治偏差,推动中区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从严治党延伸巡察。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工作。采取巡察镇(街道)时带动向村(社区)的延伸巡察的方式,全面打通从严治党神经末梢。制定了“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微体检”,切实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区60个村(社区)的延伸巡察工作。
严抓整改“回头”巡察。区委重点针对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着力解决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等问题,确保巡察工作扎实奏效,问题整改全面彻底。截至目前,已对4家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
监督合力联动巡察。区委巡察办与区审计局会商,将近3年来未被审计和巡察的单位纳入审计计划,审计完成后向巡察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力求巡察与审计同步进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政治体检”与“业务体检”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强化整改 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城中区委本着“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的理念,在巡察整改上持续发力,严抓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落实巡察反馈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决照单全收、深刻反省,坚决学深悟透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坚决以从快从严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名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在巡察反馈会上表态道。区委巡察机构严格落实巡察“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制度,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通过督查指导、抄告、电话督导等多种方式推进整改工作,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88%。
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制定出台《城中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由区委巡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区委巡察机构履行协同职责,整改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履行配合职责。增强贯通思维,构建“四个全覆盖”全力监督格局,强化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1+1>2”的日常监督效果,形成监督合力,严肃追究巡察整改不力等情形,督促落实整改要求。
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各党政班子成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进行认领,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释放利剑高悬、监督常在的强烈信号。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县级领导进行抄告,由分管县级领导跟踪、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和成效,截至目前已抄告13人(次),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成果落地。
开展巡察“整改回访”。出台《城中区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工作办法(试行)》,成立巡察整改专项检查组,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对各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访”检查,既看整改措施实不实、整改效果好不好,也看被巡察党组织有没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补齐漏洞短板,严防巡察发现的问题反弹回潮。
加强队伍建设 打造高素质巡察“铁军”
区委严格按照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以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的要求选派干部到巡察组锻炼,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巡察“铁军”。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城中区巡察组学习制度》,通过“以干代训”“跟班学习”等形式,先后选派3名巡察干部赴市委巡察组跟班学习;2020年选派巡察办主任参加中央巡视办举办的提级培训班;邀请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专员为全区9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作巡察业务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全区巡察干部参加市区委巡察办举办的业务培训11次,让巡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强化“实战培训”,把上级巡视巡察的好经验好做法传导下去,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加强临时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支部建在组上,每轮巡察时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认真落实组长负责制,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巡察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区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斗争本领。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出台《城中区巡察组人员组建及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政治标准,从全区各单位中挑选50余名熟悉党建、纪检、财务、审计、文字写作等业务的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选优配强巡察干部,真正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切实发挥熔炉作用。
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根据《城中区巡察干部“八不准”(试行)》等文件要求,抓牢抓实巡察干部纪律建设,尤其是保密纪律、廉洁纪律,把严的标准立起来,从严监督管理,防止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严防“灯下黑”,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