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11月2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