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政协监督性视察全市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情况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9-07-01    浏览量:

  6月26日、27日,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民主监督小组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情况进行监督性视察。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段发达,副主席全武参加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前往四区部分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围绕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及管理;物业费、停车费执行标准和收费、各项费用使用公示;小区安全和消防;各职能部门对小区物业服务的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作用发挥;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主要创新及亮点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实地察看,重点了解高层二次加压供水、是否存在乱涨价、物业服务纠纷等物业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出对策和建议。

  视察组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管理工作虽然在不断发展,但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仍不高,物业服务企业各项收费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缺乏监管机制,业主自治机制不健全,多数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能保证,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小区居民停车难;老旧小区及弃管楼的管理问题还有许多难题亟待破解,特别是老旧住宅小区因为长期管理不到位,存在配套设施缺失,管道和线路老化,小区存在安全隐患,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较多,物业费收缴困难,矛盾纠纷频发,物业企业入驻老旧小区难度大等普遍现象。

  视察组指出,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对于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台《西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指导和规范物业企业各项收费标准,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运行机制,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以街道、社区为主的物业管理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属地化管理和物业服务水平情况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做到在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时有抓手、有机制,打击和整治物业违法、违规行为;街道、社区要加强对业主自治组织的指导,健全完善业主自治机制运行,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维护居民小区广大业主的物业服务的合法权益;要加快老旧小区的改造升级步伐,使物业小区管理上档次、上规模,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真正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认识物业管理,支持物业发展,提升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