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

来源:    日期:2020-11-26    浏览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党务公开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人民日报 》( 2017年12月26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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