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 消除顾虑 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9-03-25    浏览量:

  “近日,市委干部考察组来你局推荐考察干部,期间收到了信访举报,市委高度重视,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调查组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了解,相关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根据《西宁市组织部门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西宁市出台了《西宁市组织部门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由组织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中,经调查核实,认为举报属于错告、诬告或者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等情况的,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程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

  《办法》要求澄清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保障合法权益的原则,明确了澄清工作范围,分清责任,区别处理,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既维护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有事查清、无事说清,又及时还干部清白,给干事者鼓劲,让干部轻装上阵。

  此次澄清工作的启动,打开了通过建章立制及时澄清不实信访举报问题,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的局面。调查组和信访承办机构在对前期信访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的基础上,综合考量所举报的问题,聚焦反映核查的主要问题,就什么问题说明什么问题,既防止了做出面面俱到、不切实际的答复,又防止了出现大而化之、不触及问题实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