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东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8-07-16 浏览量:
自2015年“四种形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城东区坚持先试先行,在持续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上下功夫,尤其是在第一种形态的适用上,结合本区实际,创新举措,出台《城东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月报告制度》,重在日常监督,出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为深入落实“第一种形态”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支撑和实践遵循,使全区393个党组织全部成为“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切实用纪律把全区8356名党员管起来。
突出7个主体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分层分类对7个责任主体进行划分,即区委书记,区委各常委,区政府区长,各副区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委副书记、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各党(工)委书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明确7种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提醒谈话、告诫约谈、要求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谈话7种处置方式。
列出46条情形进行咬耳扯袖。明确了提醒谈话、告诫约谈、批评教育的各6条情形,要求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的3条情形,责令检查、通报的各5条情形,诫勉谈话的8条情形;党组织处置方式的7种情形。
确保全年12个月时时动态管理。实行《城东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月报告制度》,着力填补“监管盲区”,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将“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直接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当中。2016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向区纪委监委上报“三重一大”事项221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检查356次;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544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23人,对“四种形态”运用连续三个月“零报告”“不报告”“迟报告”的累计50家(次)单位在全区范围内予以了通报批评,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增强了纪律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