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大通县人大常委会聚力民生砥砺前行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9-03-01    浏览量: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大通县争当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排头兵、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大通篇章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大通县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聚焦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政治引领,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明确政治属性是人大工作第一属性,把“两个绝对”具体化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方法和实践载体,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把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体现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坚决落实政治责任和要求,党组示范带头,逐级传导责任,全面落实市委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优良作风推动县委部署要求有效落实,深入开展“转作风、强担当、重实干”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确保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

  坚持科学民主,

  确保地方立法务实管用

  2018年,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开展《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修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着力发挥立法在促进林业依法管理、保护城乡环境中的引领作用。

  遵循“少而精、能管用,不照搬、有特色,看得懂、易执行”的原则,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确保年内完成我省生态保护方面法规条例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修改稿)》的草案起草、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审议修改、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等工作。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法规清理工作。完成了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履行监督职能,

  依法推进县委决策落地生效

  2018年,大通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落实。

  【围绕社会关注焦点,审议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低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等10个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58条审议意见,促进相关部门工作。同时,强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听取了“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财政决算报告,审查批准了2017年财政决算,决定调整了2018年财政预算。

  【围绕法治建设热点,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贯彻执行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调研视察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围绕脱贫摘帽节点,进行专题询问】根据“1+8+12”脱贫攻坚政策和“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紧扣社会关切的脱贫攻坚大事,坚持询问与审议相结合、答复与承诺相结合,开展专题询问。注重跟踪问效,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脱贫大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回应代表与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有效督促和推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完善履职机制】制定出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修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信访接待周和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9件,办结答复9件。

  依法决定任免,

  实现党的主张、人民意志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依法作出《关于批准西宁市大通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的决议》《关于批准安排2018年新增地方专项政府债券资金并相应调整预算的决议》等共19项决议决定。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关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发言制度,认真审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人(次),供职发言8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8人(次),“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33人。

  规范履职管理,

  积极引领代表为民代言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完善制度,加强指导,探索创新,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组织近50名县人大代表赴西南财经大学培训中心举办高层次履职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县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方式,开展为期3个月的人大代表系列活动。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有效抓手,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健全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履职档案,开展接待人大代表和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健全代表退出机制,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两院”相关工作会议和活动。2018年,组织人大代表110人(次)参加视察、检查、调研活动,邀请人大代表95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依法补选了2名市十六届人大代表、10名县十七届人大代表。

  强化工作指导,

  实现乡镇人大创新发展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着力强化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整体发展。着力完善“人大代表之家”12处,“人大代表联络站”36处,积极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工作水平。加强各项工作指导,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县委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坚持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完成全市基层人大工作现场观摩会的承办任务,该县基层人大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加强自身建设,

  推动人大工作科学规范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使命担当、优化干事创业环境上下功夫,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丰富专业知识,提升履职能力,按照“五个过硬”的标准建设人大干部队伍。着力推进人大机关建设,扎实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职能机构作用发挥明显,宣传交流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