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为基层组织处分执行提供“模板”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9-04-18 浏览量: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被处分人有什么影响”“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对处分人的影响以哪种处分为准?”“诫勉谈话对考核有什么影响”……面对基层一个个疑惑或疑问,湟源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分析具体状况,明确操作流程,为基层组织执行党纪政务处分提供“模板”。
梳理处分标准。对照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有关党纪法规,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诫勉谈话执行标准进行了梳理。
规范执行流程。针对基层组织受纪律处分后对被处分人的影响政策掌握不清楚、不全面、把不准的问题,为便于各级基层组织在执纪工作中更好地掌握有关政策和规定,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对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工资待遇、奖金发放等的影响,帮助全县基层组织明确处分执行标准,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明确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单位案件办结后要及时将处分材料送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将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其中涉及职务、工资变动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工作。农村党员的处分决定归入本人的组织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对处分决定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一些政策界限不明确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