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两个责任”日常监督考核办法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0-12-07 浏览量:
为深入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近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西宁市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日常监督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设置日常监督考核内容,构建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日常监督考核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办法》明确,日常监督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将日常监督和日常考核融为一体,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日常监督考核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配合实施。内容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等为主。对象为县区党委、政府及纪委监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机关党组,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各国有企业党委及纪委。
《办法》规定,日常监督考核工作由日常评分和实地考核组成,日常评分由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根据各自职能,通过调度工作情况、研判工作报告、函告督办、调研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以及受理、查处、督办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等多种方式对所有考核对象按季度进行评分。实地考核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建考核小组,通过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知识测试、实地查看,结合季度重点监督检查、政治生态研判、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日常工作,对被考核单位各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实地考核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不定时间、不定人员,随机确定被考核对象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考核评分占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分的35%。
日常监督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并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底专项考核的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