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自觉地坚持完善党的领导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7-10-10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大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这一重要论断,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就的准确概括,也是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回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理论与实践,有助于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大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大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这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要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就得不断加强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总书记提出,改进党的作风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在反腐败方面,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总书记提出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针对干部选拔中存在的问题,总书记提出要形成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总书记还提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过去纪律和规矩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强调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根据这一要求,中央修订和制定了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内的重要党内法规。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十八届六中全会还明确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强调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还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等列为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中央通过巡视等方式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为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出一系列制度和纪律规定。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军队,各人民团体,各地方,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中央此前制定和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央修订并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中央还就加强国有企业和高校党的建设作出部署,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和高校的领导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

  此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还通过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出台改革和发展重大部署、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实现对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

  总结长期历史经验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成功经验,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只要我们不断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就一定能够攻坚克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