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活动载体 推进队伍建设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7-12-25 浏览量:
律师事务所与村社区通过建立互帮互助机制整合资源,如何做到取其所长,补其所短,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建立律所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的必要性
建立律师事务所与村社区互帮互助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一个新要求,对打破城乡区域界限,改变城乡党建自成体系、相互分隔状况,推进城乡互动、区域联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建立律所与村社区互帮互助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通过开展律所与村社区党组织、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活动,有效整合了社会、经济资源,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统筹协调发展,实现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前进,这是党建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二)建立律所与村社区互帮互助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党在新时期、新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城市的快速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带来了机遇,新农村作为城市的后花园,必须学习和借鉴城市社区的建设和服务理念。这在客观上要求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努力探索构建城乡和谐社会的机制和渠道。
(三)建立律所与村社区互帮互助机制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与时俱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时代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指出把坚持依法治国作为必须遵循的原则,提出了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建立律所与村社区互帮互助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律所在法律方面的优势,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解决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和纠纷,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法律知识水平。
二、现阶段建立律所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个别律所支部对开展“律所与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认识程度不够高,认为送点钱、送点物就万事大吉了,对开展结对共建促进基层党建新格局的形成,在重大意义上没有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导致具体责任人不确定、活动开展不多、帮扶内容单一。
(二)共建意识不强。律所党支部认为结对共建就是帮助农村党支部,农村党支部认为自身就是处于被帮助的地位。因此,在“共建”问题上缺少深层次沟通和创新的举措,活动开展过程中主要就是律所党支部帮助农村党支部,而在农村党支部如何帮助律所支部上还缺少研究、缺少措施,律所党支部处于优势地位,也缺乏接受农村党支部帮助的意识。
(三)创新意识不足。一些村社区领导干部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习惯于轻车熟路做事情,对律所与村社区的结对共建存有疑虑,在工作中不能积极主动的配合,难以形成合力,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加之结对双方在思想认识、文化素质、工作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太大,在如何开展共建工作上有时难以达成一致意义;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些结对共建的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建立律所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的对策思考
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是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这是一项极富探索性和挑战性的系统工作,需要我们立足实际、勤于实践、勇于进取、不断完善。
(一)以创新组织设置模式为切入点,着力增强律所与村社区结对共建的组织保障。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只有在党组织的统领之下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只有每一位党员的作用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党组织才具有真正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要善于学习。既要注重学习别人经验,又要研究本地实际,要把学习别人经验与结合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在实践中完善,在完善中创造新的模式、总结和推广新的经验。二是要拿出勇气。创新组织设置模式,一定程度上会给部分党员在行为习惯、工作方式甚至生活方式等方面带来新的挑战和新的改变,还有可能波及部门自身利益,这其间也就难免产生非议以至阻力,这就要求我们摒弃个人得失、瞄准目标、落实措施、一抓到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二)以解决当前实际问题为突破口,着力奠定律所与村社区结对共建的感情基础。
要通过结对双方的付出体现出互相的依存,促进律所与村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健康、和谐、有效地开展下去。一是要建好活动阵地。作为结对共建的律所党支部,在竭尽所能帮助的同时,还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帮助村社区把党员的“家”建起来、充实起来。二是要规范组织生活。律所党支部与村社区党支部结对,发挥律所支部的文化知识优势和思想认识优势,在与农村党员共过组织生活的过程中,引导、帮助、督促村社区支部规范党组织生活,发挥好党组织活动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共创和谐环境。律所党支部要派出年轻有为的同志轮流深入结对共建村,加强法制宣传,帮助村“两委”搞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村民和谐共处、致力脱贫致富。
(三)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为助推器,着力积聚律所与村社区织结对共建的推进力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进城务工、经商党员逐年增多,他们从业和居住的不确定性,给结对共建带来了新课题。一是要协调组建临时党支部。律所与村社区参与结对共建的基层党组织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摸清各自结对村党员进城务工的人数以及从业、居住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编排,组建临时党组织,指导他们定期开展组织活动。二是要把自身建成结对村流动党员之家。在结对村进城务工党员没有其它形式过组织生活的情况下,真诚吸纳他们与本支部党员共过组织生活,在强化他们组织意识的同时,有什么新的构想、新的信息、新的措施,还可以通过他们向村党组织及其他党员转达。三是要共享党员教育管理经验。律所与村社区党员队伍虽然各有特点,尤其是文化知识层次和经见的世面相差较大。但是,无论从自然人的角度还是从社会人的角度来看,党员个体都有很多共性,其教育管理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必然有相通之处。因此,结对共建双方需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经验交流制度,定期、不定期交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经验,共享党员教育管理新成果,以求互相借鉴、取长补短、相互督促,共同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四)以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点,着力完善律所与村社区结对共建的工作机制。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开展律所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这项活动长期开展下去取得新成效。一是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度。律所与村社区党支部主要负责人都应作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的第一责任人。这样,既便于按照“统筹兼顾、统一规划”的要求,强化组织协调,整合更大范围的党建资源,也便于充分调动结对双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防止“此冷彼热”现象的产生,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对律所与村社区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的成效要进行量化考核,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完善党支部结对共建考核评价办法,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结对共建取得的实际效果。三是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定期组织参与结对共建的党支部开展座谈讨论,交流结对共建得失,及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和发展的新需要,调整工作思路,增添新的措施,推进结对共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四是要建立督查指导制度。要通过组织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基层党建督查指导组,巡回深入结对双方,实地查看,亲自参与,对结对共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偏离轨道的做法予以强化和纠正,确保结对共建活动始终沿着务实、顺畅、有效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