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著优势铸就“四个自信”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20-01-08 浏览量:
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实现自己的伟大梦想,首先要有自信。这种自信是出于对自身优势的正确认识,从而形成对自身发展方向和前途命运的坚定信心。可见,坚定“四个自信”离不开对自身优势的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文化在制度层面的集中体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必然会聚焦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全面阐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显著优势后深刻指出:“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我们为什么能坚定“四个自信”。
我国制度优势保障我们创造“两大奇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自信的基础在于成功实践。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正是依靠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在实践中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制造大国和货物贸易大国、第一外汇储备大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我们还创造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这些奇迹,体现在国家和社会的历史性变革上,体现在每个家庭生活的显著改善上。这些奇迹,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造出来的,是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创造出来的。
今天,全党全国人民之所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自信,就在于我们经历了“两大奇迹”的创造过程,享受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的幸福生活。实践最有说服力。正是通过创造“两大奇迹”的伟大实践,我们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性和真理性的认同,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坚定“四个自信”,就是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真理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依靠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所创造的“两大奇迹”,就是实践的精髓所在。
我国制度优势具有鲜明特征
13个方面显著优势,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集中体现。13个方面显著优势之所以能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使我们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是因为它具有诸多鲜明特征。
比如,13个方面显著优势植根中国大地、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推进制度建设,需要研究和借鉴国外制度文明的有益成果,但不能脱离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历史文化照抄照搬外国的制度模式。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独特的实践中形成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每个方面都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治国理政中不懈探索奋斗的结晶。
再如,13个方面显著优势着眼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从本质上看,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所阐述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前三个讲的就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的优势。正是为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国形成了科学的制度体系。其中,既强调选举民主,又注重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结合起来,就是全过程的民主,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对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作用。13个方面显著优势,确保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13个方面显著优势的这些鲜明特征,决定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深得人民拥护。
我国制度优势体现了对“三大规律”的科学把握
“四个自信”是一种科学的自信。这种科学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把握基础之上的自信。13个方面显著优势,深刻体现了对“三大规律”的科学把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有机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集中体现和反映了这一伟大实践所揭示的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换句话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都是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探索“三大规律”的进程中形成的,是“三大规律”的体现和反映。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显著优势,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优势在制度建设中的集中体现,而且是我们通过艰辛探索形成的对“三大规律”的科学认识在制度建设中的集中体现。比如,“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集中体现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集中体现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集中体现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
在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中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需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并作出决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显著优势,为坚定“四个自信”奠定坚实基础。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提出了制度改革的任务并持续加以推进,旨在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制度建设迈出新的重大步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经过40多年的不懈努力,当前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在“坚持和巩固”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另一方面要在“完善和发展”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无论是“坚持和巩固”,还是“完善和发展”,都要遵循“扬优势”的要求,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13个方面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