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民政局坚持“三个注重”强化考核问责
来源:党建网 日期:2017-09-18 浏览量: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抓不实、抓不牢”的问题,从强化考核问责入手,探索制定了局党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并以此作为全局党建工作的总抓手,全面夯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实现了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不断激发了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以考核评价推进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
为确保考核能够提升工作成效,围绕“考核什么、怎么考核、如何运用”的问题,我们精心研究,周密部署,在考核中坚持了“三个注重”。
(一)注重明确目标,由“虚功”变“实做”,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在制定考核办法过程中,我们着眼于激发基层党组织内生动力,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努力在推动落实具体任务上下功夫。一是考核方式“常态化”。 建立工作纪实台账,实时记录各党组织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完成”、“未按时完成”和“未完成”三种情况按照不同分值计算成绩,以此强化日常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性。改变“一考定终身”的问题,提高考核频次,将年终“点式考评”转变为常态“链式考评”,每季度末考评一次,实现“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排名”,实时督促党组织“晒”出日常表现、“逼”出内生动力。二是考核内容“精确化”。 坚持量化评价指标,细化了包括“一把手”履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创新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项目,把“软指标”变成“硬杠杠”,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由“抽象”向“具体”转变。特别是将各党组织在文明城市创建、“结亲连心”、“三引一促”、脱贫攻坚等全市全局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纳入考核标准,实现与业务的有机融合,做到对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评价、精准考核。三是考核重点“动态化”。 每季度考核前,根据中央、省市委安排部署的阶段性重要工作,适时充实完善相应内容,制定相应考核标准,实现考核内容动态管理,确保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和阶段性任务的统一。例如第一季度着重于对全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的考核,而第二季度更侧重于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
(二)注重客观评价,举“多措”评“实绩”,全面量化工作成效。在考核方式上,除了传统的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材料、实地察看现场之外,我们还创新多种举措,力求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化、精细化评价。一是电话访问摸清党员认知。针对重点工作设计调查问卷,结合每次考核随机抽查所属党员干部进行电话访问,考察其对党建工作的知晓度。比如“最近一次参加的组织生活是什么主题”、“是否知道廉政自省日和固定党日是哪天”、“参加研讨活动的发言主题是什么”等。通过电话访问我们也发现了部分党员存在的“三不”现象:对应尽的义务不清楚,对党组织工作品牌不了解,对党建活动印象不深刻。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党组织活动缺乏感染力,只是“水过地皮湿”,达不到入心入脑的效果。二是信息评比推动工作创新。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缺乏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的问题,我们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工作信息评比,在“大爱民政先锋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工作动态”专栏,刊发各党组织创新开展工作的好经验新做法,并将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考核,增强了各党组织探索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亮点展评促进交流提高。为加强先进党组织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我们召开了考核通报会邀请先进典型发言,调阅工作台账组织集中展示参观,各党组织书记现场进行评议打分,并将评议结果记入考核成绩。通过这些形式引导党组织之间总结交流经验、相互借鉴学习,达到挖掘推广典型,示范带动引领的目的,推动基层党组织树立起精品意识和创新意识。
(三)注重考用结合,以“赏罚”促“勤政”,切实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在考核结束后,我们为每个党组织打分排名,反馈成绩和问题,通过整改促进工作提升。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实绩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健全赏罚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一是实现“两个挂钩”。 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年底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成绩,对排名前列的单位,在年度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表彰鼓励,并据此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列入局党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约谈鞭策整改。除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要限期整改外,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突出问题、考评结果评为“一般”、“差”的党组织,由局党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