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好干部充分涌现的科学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回眸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7-10-10    浏览量: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作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科学有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坚实的基础。

  树立导向,好干部标准成选人用人“金规铁律”

  选人用人导向是从政环境的风向标、晴雨表。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怎样是好干部?2013年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对好干部的标准作出了概括: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20字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成为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风向标”。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在干部工作原则、条件、程序、纪律中,落实在党组织动议酝酿、推荐考察、核查把关、讨论决定中,为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提供了制度保证,成为新时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

  领导班子是一个地方和单位的神经中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挥部。领导班子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的关键性工程,是党的建设的“牛鼻子”。《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制定实施,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保持高尚道德情操为重点,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为抓手,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站在“十三五”奋斗征程扬帆起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节点,五年一次的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备受瞩目。坚持好干部标准,党组织全程领导把关,严格标准立体识人精准选人,是这次换届各级党组织牢牢抓住的关键点。通过换届,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被发现出来、使用起来,为接续事业传承、开创新的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带病提拔”,是诟病已久的顽疾。如何将“带病”干部坚决挡在门外?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进一步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成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武器。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坚持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巡视成果必用,一套完整闭合、有力有效的防范机制及时筛出、坚决挡住了不少“带病”干部。

  郡县治,天下安。县委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则是“一线总指挥”,是党在县域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2015年七一前夕,中央推选表彰102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梳理优秀县委书记的事迹,好干部标准在他们身上得到了生动诠释:他们或是带领干部群众致富的“领头雁”,或是勇于担当、破解难题的“排头兵”,或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指挥员”,或是干部群众的“主心骨”……成为干部党员对标学习的典范。

  如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已经成为广大干部党员的共同价值理念、成为党组织选人用人的“金规铁律”,为好干部打开了广阔成长空间、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坚实干部工作基础。

  改革机制,有力破解“四唯”问题

  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关乎改革成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而执政的核心要素,是如何选人用人。

  “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曾经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以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为目标,为解决“四唯”问题开出了“药方”。各地各部门以条例为遵循,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改革选人用人机制,着力破解干部选任“四唯”问题。

  ——严格组织把关,不简单以票取人。

  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增加党委(党组)、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权重,改进民主推荐,把民主推荐票从“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对唯票问题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同时改进推荐考察办法,多方面、多层次、立体式地考察了解干部,注重从谈话调研中听民意,从口碑中看德行,真实了解民意,正确集中民意。

  ——打破“一考定音”,依岗选人实现人岗相适。

  各地各部门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方式,科学设置竞争性选拔的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和测评方法,不搞凡提必考、凡提必竞、“一考定音”,不唯分取人,防止出现“考试专业户”,真正做到凭实绩用干部、根据岗位需要选干部。

  ——既看显绩又看潜绩,不单纯以GDP论英雄。

  2013年12月,《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印发。各地各部门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脱贫攻坚等纳入考核内容,有效遏止“GDP冲动”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浙江、陕西、山东等地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科学设置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青海、贵州、河北等地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等指标的权重。

  ——用当其时,科学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各地各部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打破论资排辈,既大力培养选拔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又把符合条件、年龄比较大的优秀干部及时选好用活,不搞硬性配备、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得到提高。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表示:“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注重民主质量、突出实干导向、树立正确政绩观、用好各年龄层次干部等,让干部踏实干事,让组织科学用人,让‘四不唯’原则真正落在责任担当机制上,极大地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从严治吏,管理监督“紧箍咒”越念越紧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

  “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彻底改变对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告诫,指明了从严治吏的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频频出击,管理全面、分类科学、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干部管理监督体系不断健全。

  2014年初,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用人不正之风问题,结合中央巡视持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员,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刚性执行。

  《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加大了干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的改革力度。截至2016年9月,4万多名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基本消化;全国共排查出副处级以上“裸官”5000多人,对需要调整岗位的1300多人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整治“裸官”、兼职、出国(境)管理时,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注重把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与党政领导干部区分对待,精准把握政策界限。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出台,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要举措。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已成为干部选任的一道必经程序,成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途径。2014年以来,全国因不如实报告等受到处理12.5万人,其中被暂缓任用或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1.1万人。

  关键环节要盯紧,更要注重日常、抓早抓小。《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印发,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干部从严管理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近两年组织部门共提醒、函询、诫勉干部63万人次。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我们就是要通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小抓早,通过我们发现党员干部开始有小毛病小问题的时候,我们及时提醒、及时纠正,这样就可以避免他去犯更大的错误。”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宣传思想文化、高校、中小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等5个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共同构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总有分、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为加强和规范110万个事业单位、3000多万工作人员管理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出台实施,深化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在提高公务员科学管理水平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既有严管厉治,又有激励关爱。《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制定实施,让100多万名基层公务员晋升职级,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不断优化,有效缓解了基层干部职业发展“天花板”现象。

  优进绌退,不适宜干部“下”渐成态势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如果说挡住投机者、让优者上是第一步,那么如何推动庸者下、劣者汰,则是关键的下一步,即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优进绌退。

  长期以来,因为法规制度短板,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制约干部工作的一块“硬骨头”。“这不仅严重影响干部队伍的活力,而且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不健康的生态环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表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能上能下的制度设计进入加速推进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

  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下”的标准,规范干部“下”的6种渠道,明确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10种情形,在推进干部能“下”问题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在中央党校教授戴焰军看来,《规定》的出台是我们党在干部制度建设方面一个重要的突破性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落实。

  李某,浙江某地级市政府法制办原主任,因工作激情减退,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业务能力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被调整到其他部门改任非领导职务。

  常某,青海西宁市某市直部门负责人,因对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福利和奖金,以及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严重失察,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被行政记过、撤职。

  ……

  据统计,截至2017年5月底,全国运用《规定》调整县处级以上干部22000多人。一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出领导岗位,一批年富力强、充满干劲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彰显了“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的鲜明导向,推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

  不少干部党员认为,《干部任用条例》重点解决的是“上”的问题,《规定》重点解决的是“下”的问题,一“上”一“下”、组合实施、相辅相成,完善了干部管理的制度链条、工作格局,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能上能下,一边拔‘坏树’,一边栽‘好树’,‘流水常新’干部队伍才更健康。”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方山村委会主任肖官伟由衷感慨。

  固根守本,补钙壮骨强作为

  重视学习,是我们党不断成长壮大的“秘密”。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依靠学习走向未来。

  善于学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是我们党的一大优势和传统。2015年10月,中共中央修订颁布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成为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遵循,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供重要保证。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精神“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通过7期专题研讨班将省部级干部轮训一遍,同时开展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轮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

  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以《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为契机,各地区各部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弘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提升党性修养。近年来,仅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就开发现场教学点800多个,开设特色课程3200多门,培训11万多人次。

  克服本领恐慌,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精准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已成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自觉选择。各地各部门紧扣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新发展理念纳入培训重要内容,着力提升干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

  通过改革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加突出了补钙壮骨、立根固本的作用,更加凸显了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的功能,在培养造就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干部队伍呈现出良好精神风貌。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中华号”巨轮扬帆远航、行稳致远,关键靠党掌舵定向、指引航程。只要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必定能凝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创造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辉煌业绩,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