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绘就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7-10-16 浏览量:
为全面落实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近日,天津市委召开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天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作出部署。市委书记李鸿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召开之际,天津市委同时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天津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三个指导性文件,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推动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特点和规律的城市党建新格局的形成。三个文件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四级联动五事联办,推动区域协同共治。深化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党建带群建、社会参与机制,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构建四级联动体系,明确市委、区委、街道工委、社区党委抓城市基层党建责任,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协同推进责任,逐级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形成以上带下、以下促上的四级联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健全街道工委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领导体系,实现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难事共解“五事联办”,推进区域协同共治。
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取消招商引资等职能。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赋予街道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征得同意权、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涉及街道的城市总体规划参与权、涉及街道的公共事务综合管理权,增强街道统筹协调功能;推进街道社区减负增效,取消职能部门对街道工作的直接考核,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确保街道社区权责一致;以党建引领社区自治共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强化社区工作站管理服务职能,加强对业委会、物业企业的领导。
强化各领域党建互联互动。全面推行街道工委和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制度,深化驻区单位到驻地社区、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双报到”;驻区单位考核评优和评价使用干部时应听取街道社区党组织意见,街道社区考核评优和评价使用干部时应听取驻区单位党组织意见;组织部门考察干部要深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听取意见,了解“八小时之外”社区表现情况。
强化“两新”组织党建覆盖。实行属地管理为主,市、区两级“两新”组织工委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辅,条块结合、社区兜底的管理体制;推广楼宇联建、园区片建、商圈市场共建,建立互联网企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党组织等方法,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
强化基础保障。全面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每个社区按照“4+N”模式配备1名党组织书记(兼居委会主任),1名专职副书记,2名专职副主任,社区工作站另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社区工作者;推进社区办公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足额到位、用到实处;建设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统一标识和各类牌子,充分彰显党的政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