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把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来源:党建网    日期:2017-12-14    浏览量: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江苏省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创新方法,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防止组织生活“弱化”“变味”“随意”“老调”,为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主责主业上要有担当性,防止组织生活“弱化”。把严格组织生活责任落实到党委(党组)。探索联建路子,将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领导责任、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三方签订联手共建责任书,确保机关党建有人抓,确保组织生活有人督促。把严格组织生活落实到支部。每年培训党支部书记3批次以上,编印《苏州市机关党务工作实务手册》,举办全市机关党务干部业务技能竞赛,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推行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专项述职,引导基层党务干部向主业发力。把严格组织生活落实到党小组。以处室为单位优化党小组设置,规范党小组会议内容、时间及要求,组织党小组会议示范演示,激活党小组功能,跳出党小组长只是“传传声音、收收党费”的“二传手”怪圈。

在活动内容上要有本原性,防止组织生活“变味”。突出党味。按照与党员思想相关联、与重点工作相衔接、与党建目标相融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创新四问我怎么做”“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小巷总理’访谈”等主题活动。突出原味。出台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明确各项组织生活的具体内容,明确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具体要求,规范支部活动室设置,全面推行“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努力做到组织生活大家参与、大家监督,确保组织生活不落一项、不丢内容。突出辣味。根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及时公示问题清单、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不正常开展的基层党组织及时提醒,对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批评。

在具体落实上要有强制性,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固定时间,给组织生活设“闹钟”。规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增强了组织生活的仪式感和约束力。常态评估,给组织生活紧“发条”。由工委干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务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定期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听、评、查、改”的过程中有效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记实管理,给组织生活晒“账单”。实行组织生活记实制,要求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将“一表”(活动统计表)、“一照”(活动照片)、“一信息”(活动信息)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实现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及时掌握、全面了解。

在形式载体上要有开放性,防止组织生活“老调”。变“单向”为“双向”。针对机关党员文化素养普遍较高的特点,积极推行“新三会一课”模式,以读书会推动团队学习,以辩论会碰撞思想火花,以影视会启迪党员心智,以微型党课和“情景式党课”实现自我教育。变“分散”为“聚合”。按性质相近、地点集中的原则,组建“机关党建联盟”,联盟统一组织上党课,并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便民服务活动等形式,把较为分散的组织活动整合到一起,实现资源共享。变“封闭”为“开放”。把组织生活场所搬到室外,以机关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机关党员和社区困难群众“双结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在职党员统一服务日”活动为平台,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开设“机关党建”APP,举办网上组织生活会、网络党课;建立QQ群、微信群等,开展“党员有话说”“大讨论”等活动,让党员随时随地参加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