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深化改革建设创新型中心城市 放权松绑 让人才轻装前行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7-12-26    浏览量: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改革促进人才管理从政府主导向用人主体主导转变、人才引进从给优惠向给机会转变、人才使用从独有向共享转变,推进各重点领域人才加速集聚。

在管理体制上求突破,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用人主体关系。针对人才管理过于集中在政府管理部门,《实施意见》明确,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多干预,如人才认定对文凭和学历限定、职称评审对论文外语的要求等。针对用人单位普遍反映,受编制和岗位限制,有时急需紧缺的人才进不来、不能用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进“蓄水池”。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可自主设置特定岗位,不受编制结构、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明确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明确,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改革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职能,强化其人才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督职能,培育发展各类人才市场服务业态,形成政府为轴,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为翼的“一轴两翼”人才工作格局。创新人才资源信息管理方式,推进人才资源共有共享。针对人才资源信息孤立、智力使用独有等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制定《贵阳高端人才库建设方案》,整合各行业、领域高端人才智力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高端人才信息共享平台。

在人才开发上求突破,创新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在人才引进上,重点打造创业平台、提供创业机会增加对人才的吸引。《实施意见》明确,争取国家部委和知名科研机构支持设立研发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科研分支机构、中试基地,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在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异地贵阳商会设立引才工作站。设立“筑城引才伯乐奖”,鼓励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和个人举荐人才。在人才培养上,重点聚焦专业人才。针对贵阳产业发展需要,《实施意见》明确了重点推进大数据人才“十百千万”培养计划。制定优秀企业家、骨干企业家、成长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完善国有企业重大创新工程和项目的容错机制,引入领导人员任期激励等创新导向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出台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的具体措施,逐年增加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数量。在人才评价上,明确将初、中级评审权下放到县(市、区)、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同时,推进大数据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探索将高校辅导员、民族医生等传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职称评审。适当放宽县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限额。在人才流动上,重点推进“三类人才”顺畅流动。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不顺畅问题,明确推进国有企业人才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流动,探索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就业创业、参与自愿服务,定期选拔基层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人才激励上,重点增强人才创新创业动力。开放交通、旅游、卫生等领域数据,鼓励和支持大数据人才及团队应用相关数据创新产品、技术服务。高校、科研机构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转移转化,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使用,不上缴国库。设立人才工作贡献奖、优秀人才奖,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在领导体制上求突破,强化“一把手”抓人才工作责任。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三定”方案。《实施意见》还以附件方式,将内容分解成109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党委(党组、党工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才工作汇报,把人才工作纳入“一把手”抓党建工作述职内容。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厉追责问责。加强目标考核分类推进人才发展。明确将人才工作纳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分别建立本行业、本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和开创性政策措施,分类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大健康和新材料、现代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业、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人才加速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