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探索“三个体系”考核评价机制 考人考事结合 激励约束并重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7-12-29 浏览量:
近日,济南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出台考核结果运用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措施,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这是该市近年来坚持考人和考事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专项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三个体系”考核评价机制的一个探索。
该市紧扣中心工作,构建相互联系、内在统一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分为目标考核、综合评价和特色创新(创新创优)3部分;“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专项考核分为“四个中心”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和“三大攻坚战”3个类别,共12项内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由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领导评价、民主测评3部分组成。具体做到“三个突出”:突出实体经济考核,加大对实体经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考核力度,鼓励县区把发展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突出新旧动能转换考核,单列考核指标,占县区权重15%,促使各县区打造新旧动能转换先行示范区;突出年度中心工作考核,县区采取“综合+专项”的工作模式,将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统筹考虑,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权重占20%,实现互为补充、相互印证。
为考准考实干部,该市创新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组织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对县区定量指标的考核,新增“发展指数”和“贡献指数”考核计量方式。“发展指数”是指本地区某指标当年完成值与前3年完成值的平均数进行比较,考核自身努力程度;“贡献指数”是指本地区某指标当年完成值与全市最高水平进行比较后计算,考核对全市的贡献程度。定性指标主要对深化改革、法治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由考核责任部门依据评价项目和考核标准,按照评价等次折算后计入考核总分。建立日常考核工作台账,明确重点内容、时间节点及进度要求等,对指标运行情况动态跟踪、监测记录,及时开展专项督查,分析研判发展趋势,从考核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开启创城“模拟考”的日常考核方式,每个月开展一次模拟评估,召开创城问题分析会反映存在的问题,年终组织考核组,在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整体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可量化、好判断、易评价的考核指标,由考核责任部门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和相关印证材料进行考核;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创优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价打分并现场公布结果。
该市建立以正向激励为主的干部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经济奖励挂钩。采取个别访谈、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及干部全面准确地反馈考核结果,形成“组织帮助找差距、单位整体查不足,班子整改定目标、个人努力有方向”的工作推进格局。建立干部考核实绩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记载干部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完成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动态更新。根据干部考核情况,优先提拔重用在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部。对县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一等奖、二等奖以及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专项考核中获奖的,进行物质奖励,重点向基层一线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对市直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先进单位”和“进位显著奖”的,进行物质奖励,并结合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情况,把奖金体现到个人,让考核发挥正向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