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18条人才新政 力争五年人才总量实现百万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8-02-14 浏览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提出18条含金量高、突破性大、操作性强的人才新政,完善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使用、激励保障机制,力争5年实现全区人才总量接近100万人。
《意见》提出,未来5年要以创新型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双创”人才为重点,力争实现新培养1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新引进1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新培养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双创”人才达到10万名以上,培养高技能人才达到10万名以上,建成100个左右科技创新平台,打造100个左右在西部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人才小高地”,实施10个重点优势产业人才支持计划。
《意见》既突出对高精尖人才培养,又注重经济社会各领域人才的开发。加大科技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力度,连续5年,每人每年资助3-10万元;鼓励支持各类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习期间待遇不变,取得学历学位后全额报销学费。实施优秀博士生预引进计划,对签订预引进协议的“双一流大学”在读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连续资助2-3年;实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行动,开展“知名专家投智宁夏”高层次人才柔性挂职引进活动。
对于急需紧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双创”人才、高技能人才、重点特色产业人才,《意见》提出,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提高对各类青年创新人才的资助比例,对毕业5年内在该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10-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每年遴选3-5个急需特色技能专业,按照每个10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企业“首席技师”可参照享受教授级待遇;对新确定的自治区级产业人才创新团队,培育期内给予50万元资助。
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高地建设、人才荣誉体系建设方面,加大资助奖励力度。对全职引进的或本区培养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给予500-1000万元经费支持;对达到标准的行业类“人才小高地”,给予50-10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资助;设立“宁夏杰出人才奖”,对获奖者给予每人100万元奖励。
《意见》提出了许多突破性的政策举措。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可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高层次人才可以人才信用为担保申请低利率、无抵押“人才贷”;支持国有企业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全职引进到企业、固原市及9个贫困县(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上浮30%的标准享受自治区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资金。
此外,为确保《意见》落实到位,区委组织部会同18个部门配套出台了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从政治引领、编制和职称、引才待遇、生活保障、创业就业5个方面提出了18项优厚待遇政策,进一步提高人才服务保障水平,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