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出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20条措施 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8-02-26    浏览量: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出台《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人才项目优先扶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队伍优先培育、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人才要素优先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0条改革举措,着力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

供给侧扶持,构建成长资金补助“政策链”。通过分段保障、阶梯扶持,对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提供全程保障,在“双创”见习期,每年遴选支持优质青年项目30个,每个项目给予5-10万元资金扶持。在“双创”孵化期,举办市级创业创新大赛,对科技含量高、优势特色明显的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在“双创”加速期,每年评选10个“双创之星”,给予100万元补助。在“双创”成熟期,对相关领域科技创新水平较高、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急需或特需高层次人才或团队,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支持。

融合性贯通,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新引擎”。对新获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的建站奖励。加速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对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通过开展“聘请产业教授挂职企业科技副总”和“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的双向挂职活动,开启科研与市场的“旋转门”。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科研项目和成果(技术)、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激励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等收益按不低于60%的比例奖励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团队,知识产权可作为无形资产在企业中按一定比例折算股份。5年内支持100家用人单位设立首席科技官,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薪酬的60%一次性给予企业首席科技官最高50万元的岗位津贴补助。

开放性引才,构筑集聚高端人才“蓄水池”。建立漳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每年筹措不少于3亿元,注入人才发展集团,由人才发展集团承担高层次人才的专业招聘、人才项目投融资等职责。依托农博会、花博会等大型活动举办“海峡两岸人才与项目对接会”,打造招才引智新平台。公开招聘引进一批名师、名校长,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助。大力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对全职引进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对柔性引进专家来漳主持学科(专科)建设或建立名医工作室开展“师带徒”人才培养合作的,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的经费补助。提出实施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来漳就业的最高给予30万元、硕士最高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助,并给予每月最高3000元的生活补助。对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漳就业的,给予用人单位税前支付薪酬最高60%的补助。

精准化育才,建设人才干事创业“加油站”。实施名师名医名家造就工程。每两年评选一批漳州市“优秀名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医疗卫生专家”“文化名家”,市财政给予获评者最高30万元的奖励。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程。开设总裁培训班,从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中择优选派经营管理者到知名高校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完善国有企业科研人员收入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对年薪达到上一年度漳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以上的职业经理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实施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对经认定的产业技工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补助,并对基地及工作室培养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进现代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与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高技能人才培养,按每名学徒2000元标准补助企业。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工程。从农村选拔100名左右重点对象,由市、县涉农企业家和农业专家结对帮扶。

立体式保障,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市、县同级党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开展市县两级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对每年全市人才工作绩效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区),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同级财政预算分别不少于5000万元、1000万元。改革现行人才配套资金财政体制,凡是获评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其补助资金、配套资金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建立市级高层次人才网和高端人才服务卡制度,让高层次人才在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公共领域享受“一站式”服务。获评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选择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加快推进“安得广”人才安居工程,通过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发放“人才住房券”等多种方式,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