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出台十二条举措 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8-04-17    浏览量:

“担任镇委书记后,镇里任何事项的决策、资源的分配、资金的使用、人事的调整等都由自己最后决定,慢慢地将自己摆在最高的位置上,将党性原则、纪律制度、监管制度束之高阁。”说这话的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杜镜初。他从小学老师成长为“仕途明星”,再从“一把手”蜕变为“一霸手”,除了个人私欲膨胀,监督的缺失也是一大原因。

据佛山市有关部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佛山市纪委立案查处的109名市管干部中,担任或曾任一把手的有71人,占65%。

对此,佛山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意见》,对一把手开展“点穴式”监督,推出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一把手问责等十二条措施。

公开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决策用权全面留痕

如何避免一把手财政花钱一支笔、决策拍板一言堂、选人用人一句话?佛山市强化对单位一把手的全方位监督,要求决策用权全面留痕。

《意见》明确,监督范围包括各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人民团体,授权经营公司的一把手,覆盖全市各级党政部门,从建立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完善落实集体决策、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全方位落实监督措施。

一方面给一把手“减负”,要求各单位制定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另一方面给一把手“加压”,强化对一把手的决策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以现场办公会、招商引资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班子成员应明确表达意见,一把手应末位表态并形成会议纪要。开展班子会议纪要抽查核查工作,探索实行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考核测评。

同时,规范一把手提名权,实名推荐干部。各单位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意见签字制度。

单位班子成员发现一把手有问题,可直接向市委报告

长期以来,一把手监督存在三“难”: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意见》从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三个方面多层次找切入口,力求以小撬大。

在上级监督方面,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情况将纳入廉政档案,定期开展报告抽查核查,监察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市纪委监察委和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约谈一把手,各单位一把手定期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开展廉洁谈话提醒。同时,高举巡察“利剑”,突出巡察一把手廉洁自律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形成一把手巡察档案。

在同级监督方面,要求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巡视巡察、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检查或说明,将个人有关事项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作出报告。同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实行直报制度,发现一把手存在问题可直接向市委、市纪委监委报告。

在下级监督方面,建立一把手违规干预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一把手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违规干预插手选人用人、执法司法、土地出让、审批监管、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问题,将被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市纪委监委报告。

将实行一把手“八小时”以外活动重点监督清单

禅城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冯永康,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戚耀方……这些一把手的落马,其蜕变腐化,无不是从“八小时”以外各种圈子活动的不自律开始,突显了日常监督的必要性。

据文件起草成员介绍,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不仅要规范干部工作圈,更要着力监督一把手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形成监督常态化。

《意见》强调,加强党纪党规教育,举办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一把手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开展新提任一把手廉政谈话;加强家教家风建设,组织一把手配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智能监督,运用大数据平台,探索实行一把手“八小时”以外活动重点监督清单,要求一把手外出需请示报备。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意见》着重提出,实行“一案双查”,加强对一把手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一把手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