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宽甸:把好五关 提高选人用人水平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8-04-25    浏览量: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突出干部选任工作五个关键环节,从严从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口,有效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人事相宜,把好动议提名关。在干部调整动议阶段,县委突出考虑空缺职数补充、领导班子结构优化、问题班子调整和干部交流等因素,使干部动议紧随班子建设和事业需要。同时,在干部初始提名环节,实行推荐干部实名制,干部个人向县委推荐领导干部人选,需提供推荐材料并署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需提供组织推荐函。推荐提名材料纳入干部选任工作纪实材料,做到可追可查,防止随意提名、带病提名情况。

坚持扩大民主,把好干部推荐关。综合运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推荐结果相互补充印证。强调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知情度和代表性,除单位干部职工外,还注重吸收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参加,更加深入准确地掌握推荐人选的民意情况,确保将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推荐上来。

坚持客观公正,把好组织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扩大谈话范围,做到“五必谈”,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干部、身边同事及其他知情人员必谈,全面准确获取考察信息,提高考察质量。同时,坚持将考察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相印证、与急难险重工作表现相印证、与主管领导和服务群众口碑相印证,全面客观地掌握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切实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

坚持规范操作,把好讨论决定关。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时,县委组织部逐一介绍人选情况并作出结论性评价,会议安排充足时间对任免事项进行讨论。同时,县委坚持做到“四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动议、推荐和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投诉举报问题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不上会。

坚持民意监督,把好任前公示关。县委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常委会讨论决定后,通过有线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干部公示期间,实行投诉举报快查快结制度,根据案件性质和案情需要,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查核结果,呈送领导审批。对确实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经县委常委会复议后不予任用,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