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6”推进人才分类评价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8-05-31 浏览量:
今年以来,河北省服务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和协同发展大局,针对人才评价中存在的分类不完善、标准单一、社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采取“1+6”的形式进一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
1个“通知”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重点就贯彻中央文件提出细化实化要求;6个“实施意见”主要对接中央文件提出的6个重点领域人才分类评价要求,分别制定科技、社科与文艺、教育、卫生、技术技能、企业一线及青年人才6个实施意见。结合河北实际,确定科技、社科与文艺、教育、卫生、技术技能人才评价5个实施意见从基本原则、分类与标准、方式与方法、管理与服务四个方面提出人才评价规范;企业一线及青年人才评价则从总体要求、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规范。
原则明确。河北6个“实施意见”分别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点、人才构成和成长特点等,进一步细化明确。科技人才评价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倡导科学求实精神,优化分类评价体系,服务创新型河北建设。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围绕服务健康河北,突出医德医风,注重临床实践,突出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质,强化分级评价。
分类清晰。教育人才分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中小学3大类18小类;专业技术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分为14小类;技能人才分为3小类。综合考量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贡献,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创新创业,实现自身价值。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科学设置方式方法。针对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引入用户评价、市场评价等评价方式。以用户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以市场价值、市场占有率、成果转化率、取得的经济效益为评价标准。
服务到位。发挥用人单位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指导用人单位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评价职能。发挥市场、社会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市场评价;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学会,指导其开展人才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专家选拔、人才项目资助办法,加大评价结果权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