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全部设立纪检委员

来源:河北日报    日期:2017-04-18    浏览量: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激活党内监督网络的“神经末梢”,沧州市委日前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抓好基层纪律检查委员队伍建设。《意见》明确,全市所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的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都要依照党章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实现纪检组织全覆盖。

      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为正风反腐的前哨,具有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近距离监督的天然优势。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有利于延伸党内监督触角,切实把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要求落实到基层。但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基层纪律检查委员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存在不设、空设、虚设纪律检查委员,以及配套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难以指导实际工作等问题。沧州市委坚持问题导向,在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全部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队伍管理,以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队伍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根据《意见》,纪律检查委员负责对本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教育、提醒、反馈等工作,主要履行八方面职责: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党的大政方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做好经常性地咬耳扯袖的谈心工作,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接受群众对党员的举报,发现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汇报;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协助上级纪检组织调查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完成党支部书记和上级纪检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意见》还明确了对基层纪律检查委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建立了学习培训、例会工作、工作日志、保密工作、工作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沧州市将对基层纪律检查委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能力较强的优先提拔重用;对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力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及时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