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丘市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路
来源:光明日报 日期:2018-08-23 浏览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乡村治理是其中的基础一环,关系乡村振兴的成败。山东安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承和弘扬“红船精神”,探索推行以基层党建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路子,努力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基础和重要保障。
以强基固本为核心,让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围绕夯实基层基础,组织实施“五大行动”,全面推进农村过硬支部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实施“头雁领航”行动。强化农村党组织书记管理考核,组织866个行政村“两委”班子,每年公开承诺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要求,督促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践诺、干事创业。开设“村党支部书记论坛”,每季度组织部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讲经验、谈体会,在相互交流中共同提高。坚持典型引领,每年选树80名“富民强村好支书”。
实施“五事争先”行动。深化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组织党员在干好本职事、完成组织事、做好身边事、管好家庭事、参与公益事等五个方面,创先进、争优秀,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在镇街区设立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充分运用党员积分结果,与支部生活日、党员政治生日、民主评议党员、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有效结合,确保取得实效。
实施“星级创评”行动。组织开展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细化星级创建标准,按照五个等次进行评定、动态调整。每年组织星级验收评定,原则上五星级党组织比例不超过20%;对评定为二星级以下的视情况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采取市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派驻工作组、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抓好集中整顿,促进转化提升。
实施“服务提升”行动。按照“一厅一校十室+N”标准,加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力度,推进机关人员、管理权限、服务事项“三个下沉”,同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六有”标准,抓好党群服务站建设,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上档升级。
实施“强筋壮骨”行动。按照“消除空壳村、扶持薄弱村、壮大富裕村”的思路,通过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计划,着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力争年内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收入平均增长30%以上。
以“阳光议事日”为抓手,让农村自治“实”起来
以“阳光议事日”为抓手,推动村级自主议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真正让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
“一月一议”,完善村民自主议事。每月固定一天,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阳光议事日”会议,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资产处置、低保户评选、惠农补贴发放等。
“一村一约”,完善村民自我管理。结合“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制定村规民约。积极探索村民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建立健全民意征集、沟通酝酿、意见反馈等制度,保障村民有效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一村一网”,完善村民自我服务。重点围绕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完善基础设施、操办红白事等方面,建立村“两委”主导、党员带头、村民共同参与的村级自我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农村党员责任区制度,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一月一晒”,完善村民自我监督。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办法,村级事务每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广播喇叭等形式进行公开;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以公开听证为重点,让农村法治“严”起来
深化信访矛盾公开听证制度,健全法律公共服务体系,把普法教育融入矛盾化解全过程,让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行为准则和自觉习惯。
成立一个“评审团”。经过市镇两级系统法律培训,培养一批集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理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整合镇村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成立信访矛盾化解听证评审团,参与矛盾化解。
建设一处“服务室”。依托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党群服务站,设立镇、农村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室),健全规章制度,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的服务阵地。
推行一项“硬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及邻里纠纷、土地边界、房屋建设等信访问题,由镇街干部主持,组织矛盾纠纷当事人、信访矛盾化解听证评审团等参加,在村或社区法律公共服务室进行公开听证,推动矛盾纠纷阳光化解。
以家风晾晒为关键,让农村德治“活”起来
开展“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等鲜活事例,营造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社会风尚。
形成一批好家风家训家规。依托支部生活日、“阳光议事日”等,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等人员,深入挖掘提炼家风家训家规。
成立一个百姓道德评议团。由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担任成员,制定村民道德规范,促成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养成。
开展一月一典型评选活动。结合“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各村每月确定一类先进典型,按照党员群众代表推荐、道德评议团评议、“阳光议事日”会议表决等方式,评选出一批“先锋党员”“孝亲敬老好媳妇”“致富能手”“最美家庭”等系列先进典型,提升党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