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9-01-25    浏览量:

2018年以来,内蒙古兴安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兴安盟制定班子建设、工作思路、制度建设、运行情况、保障机制、群众反映等六项分类定级参考标准。明确85分及以上为一类党组织,70-85分(不含)为二类党组织,70分以下为三类党组织,其中,一类党组织不超过40%,三类党组织不低于10%。程序上由基层党组织自评、上级党组织评定、旗县市(盟属党委)审定。目前,全盟2220个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已全部完成,评出一类党组织834个、二类党组织1136个、三类党组织250个。

为用好分类定级结果,该盟将一类党组织作为表彰优先考虑对象,帮助三类党组织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动晋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