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建干部诚信评价制度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9-02-27 浏览量:
去年以来,山东昌邑市制定《加强领导干部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大对领导干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该市成立科级领导干部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小组,重点了解党纪政纪处分、信访举报、扶贫济困记录、投资办企业、被起诉立案、金融机构贷款信用、社会形象等情况,建立领导干部个人诚信档案,定期对领导干部诚信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和指导,把失信行为记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整改。在干部任用等方面,该市优先考虑信用等级高的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安排其接受教育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年内被评为较差的,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当年不得提拔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议对岗位进行调整,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和参与评先选优;在年度考核反馈、谈心谈话活动中对单位负责人和干部本人进行反馈,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目前,已对6名纳入银行贷款的失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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