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三措并举”为流动党员筑起“不流动”的“家”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7-08-13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房山区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着力提高流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搭建服务平台,让流动党员有“家”。一是建立“流动党员服务港”。依托房山区“两新”组织党群活动中心,探索建立“流动党员服务港”,为流动党员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教育培训、生活帮扶等服务。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直党(工)委创建流动党员之家、流动党员服务站等服务平台。二是实行定期摸排。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统筹辖区综治、流管等职能部门,在流动党员日常摸底管理和定期人口普查、检查过程中及时做好党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务工作并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明确1名支部成员专门负责流动党员定期摸排工作。三是加强返乡教育管理。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抓住流动党员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此外,通过走访、座谈、过组织生活等方式,加强互动交流,及时掌握流动党员思想动态,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创新服务模式,让流动党员安“家”。一是“一委一联”。对有流动党员的基层党组织,确定党组织书记或委员为联络员,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双向、动态、经常性的联络与沟通,确保每名流动党员都有专人联系。二是“一人一簿”。设立《流出党员登记簿》和《流入党员登记簿》,详细记录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其参与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参加民主评议等相关情况。三是“一人一书”。围绕其流动期间的现实表现、作用发挥、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与流动党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四是“一人一证”。对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对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按规定及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规范管理。五是“一人一档”。实行“痕迹化”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责成专人整理流动党员目标责任书、登记簿、参加组织活动记录等相关材料,并做档案留存。

加强制度建设,让流动党员恋“家”。一是建立流动人口党员培养制度。针对流动党员入党难问题,研究制定《房山区关于流动人员入党的若干规定(试行)》,依托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党员服务中心(站),吸纳优秀务工、经商人员入党。同时,建立流出地与流入地定期通报制度,定期与其户籍地或居住地党组织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通报培养考察情况。二是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宜行原则,及时将其编入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此外,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村(社区)、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集中管理。三是建立定期督查机制。不断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服务体系,强化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区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地区各部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基层党建责任考核范围。同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